[新聞] 違規可能是些微的不經意卻是大影響 【第二處 周進興】
違規可能是些微的不經意卻是大影響 【第二處 周進興】
在漫漫的歲月裡,夙夜匪懈,披星戴月,努力再努力,為的是想進理想的大學,
為的圓個美夢,但極可能由於您的不經意或小疏忽,而與您的理想擦肩而過,再徒呼
冤枉,真於事無補,茲將本(9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由於考生個人不小心,因而違規
的各種狀況,簡單臚列於后:
9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考區提報違反試場規則案件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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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項║款║ 違規事實 ║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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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5║意圖窺視他人答案,經制止後仍再犯者。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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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 ║考生攜帶入場(含臨時置物區)之手錶及所有物品,發出聲響或影║ 61│
│ ║ ║ ║響試場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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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 ║將行動電話等通訊器材、書籍、紙張或具有計算、記憶等功能之物║ 26│
│ ║ ║ ║品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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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 ║應試時飲食、抽菸、嚼食口香糖等、無故擾亂試場秩序或影響他人║ 45│
│ ║ ║ ║作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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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未攜帶准考證入場應試,至當節考試結束鈴(鐘)聲響畢前仍未送達║ 30│
│ ║ ║ ║試場或未依規定申請補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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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 3║經監試人員發現在同一試場坐錯座位。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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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在答案卷、卡上顯示自己身分、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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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在答案卷、答案卡、試題本以外處抄錄答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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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於考試結束鈴(鐘)聲響畢,仍繼續作答。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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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於考試結束鈴(鐘)聲響畢,經警告仍繼續作答。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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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合 計 ║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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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本學年度的違規狀況,已相當的單純,集中於攜帶行動電話、飲食、結束鈴響畢
繼續作答、忘記攜帶准考證等四類。
本中心每年均會於本電子報或各新聞媒體,耳提面命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最容易
疏忽事項」,但總難免有些考生依然故我,或緊張過度,或不經意的疏忽而違犯試場
規則,本(98)學年度仍因攜帶行動電話拔得頭籌,其實考試當天聯絡機會並不多,是
否可考慮不要攜帶,否則3分或5分不經意就溜走,可能心儀的校系就遠離,考試成績
分分必爭,錙銖必較,怎能浪費在這不經意的疏忽上呢?實在可惜。如此考生輕者須
再奮鬥一年,甚至影響其後半生,不可不謂深且鉅,希望諸君均能引以為鑑,步步為
營,處處小心,不要再重蹈覆轍。我們再一次強調扣分實非本中心的本意,實為讓試
務能順利公平的推展,情非得已所作的決定。分析本學年度的違規狀況,已相當的單
純,集中於攜帶行動電話、飲食、結束鈴響畢繼續作答、忘記攜帶准考證等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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