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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面試] 面試談清楚也不一定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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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這篇文章,好像是第一屆的研發役學長的樣子(!?). 其實就如同,我剛剛在我上一篇文章中,推文下面補充的,我個人的看法是. 既然許多東西,公司後來的作為都跟契約上不同,只要你的契約還在,那你. 絕對可以argue,只是敢不敢的問題。. 據我所知道,內政部雖然很駝鳥心態,通常役男想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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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時,即使談清楚了,就算是白紙黑字,也不見得有效!. 除了每個月固定的薪資會照常給你之外,其它的福利,都是屁!. 像這麼鳥的事,都會被我遇到!. 小公司(尤其是未上市上櫃且公司總人數少於100人)千萬不要去,. 如果去了,只好求神明保佑,不要像我一樣!. 那時給我面試的就是老闆(因為小公司),而我
(還有61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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