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役政] 放棄研發替代役資格後可否恢復資格?

看板RDSS作者時間7年前 (2018/04/16 20:49), 7年前編輯推噓6(716)
留言14則, 9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7/7 (看更多)
: → seed1132001: 沒遇到當然說的冠冕堂皇,遇到就不好說了。 04/16 10:50 : 推 llakbil: 推seed大大,我猜他自己遇到就是另一套標準了XDDD 04/16 16:07 : 噓 llakbil: 如果照pupu大大的神邏輯,那找到第一份工作,就準備做到 04/16 16:22 : → llakbil: 你進棺材躺?因為如果你作了3~5年就跳槽到待遇更好的公司! 04/16 16:24 : → llakbil: 照pupu大大的邏輯,這要公司花心思栽培你這幾年的付出 04/16 16:26 : → llakbil: 都被你給踐踏了,都浪費了!所以應該要第一份工作做到死XD 04/16 16:32 : → llakbil: pupu 如果你夠誠信,那就不要對不起公司辛栽培你四年, 04/16 16:36 : → llakbil: 希望你能夠在現在的公司做到退休啦! 誠信萬歲XDD!! 04/16 16:43 呵呵...... 我上一篇文章就有說了喔..... 你硬要當做沒看到 然後拼命跳針說 如果你碰到也會.... 我申請研究所就碰過了阿 我當初除了升起自己大學的學校外 ,也是有往上申請的 因為備取太後面就直接放棄了,直到我這邊手續都辦完了才來通知 所以我就直接放棄了阿 另外 你好像沒搞懂啥叫誠信喔.... 我跟公司簽訂的是3年合約,當然是待滿三年阿 我留下來繼續做 當然是公司除了和約外 不斷加薪阿,最後還改善了工作時數 就算這樣,也是看公司的待遇決定阿 明年的去留由明年年終跟加薪決定阿 誠信是指 法律文件都簽了就要遵守 反正對你來說個人信用不重要,面子不重要,利益最重要 講的更白一點,延發替代役本來就是政府合法販售人民義務的一個手段 規則一開始就說好了,自由參加,沒人強迫你去哪一家公司 自己選擇了就不要靠妖規則不公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1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DSS/M.1523882994.A.F02.html ※ 編輯: pupuliao (111.240.212.48), 04/16/2018 20:50:36

04/17 00:51, 7年前 , 1F
哈哈哈,這段看下來,我是覺得不用再跟某人費唇舌了,規
04/17 00:51, 1F

04/17 00:51, 7年前 , 2F
則早就講好,自己要媒合的還敢怪制度爛,那一開始就不要
04/17 00:51, 2F

04/17 00:51, 7年前 , 3F
申請研替啊
04/17 00:51, 3F

04/17 07:50, 7年前 , 4F
學測指考..感覺好久前的事了呵呵
04/17 07:50, 4F

04/18 15:55, 7年前 , 5F
其實不只是研替,人生也有很多事情是必須要做選擇而不得
04/18 15:55, 5F

04/18 15:55, 7年前 , 6F
不放棄其他選擇的,不需要這麼氣憤為何不給選,這就是人
04/18 15:55, 6F

04/18 15:56, 7年前 , 7F
生阿!
04/18 15:56, 7F

04/18 17:23, 7年前 , 8F
錯字先寫對吧
04/18 17:23, 8F

04/18 19:20, 7年前 , 9F
有的人二十幾了 還沒辦法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誰跟他當同事
04/18 19:20, 9F

04/18 19:21, 7年前 , 10F
誰倒楣
04/18 19:21, 10F

04/19 14:59, 7年前 , 11F
有的人總是有神邏輯,跟他當同事情會被傳染,可憐的同事
04/19 14:59, 11F

04/20 20:36, 7年前 , 12F
研替版又熱鬧了起來
04/20 20:36, 12F

04/21 02:20, 7年前 , 13F
我是覺得不用回了,某 ll已經被刺激到失去邏輯了
04/21 02:20, 13F

04/21 11:16, 7年前 , 14F
某人好像小學生,先喊別人沒邏輯,怕別人發現自己沒邏輯
04/21 11:16,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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