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政] 2017第三階段出國事宜

看板RDSS作者 (oeo)時間7年前 (2017/02/04 00:25), 7年前編輯推噓4(402)
留言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新年快樂 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上一次辦護照的時候是在研究所未畢業前 由於當時是未服役的條件 所以護照的期限只有三年 而今年2017年也是研替的第三年 (護照已過期) 最近會拿基本的資料給旅行社辦理新護照 想請問 當我拿到新護照的時候還要跟之前一樣 上網辦理短期出境申請 然後再到區公所去蓋章嗎? 因為我有看到2017年的制度有所改變 想詢問是否正確 我的理解是當新護照下來時 不用再去蓋章 只要網路申請短期出境 之後快要出國的時候 再通知人資辦理出國相關事宜(提供護照號碼...等) 不知道理解有沒有誤 (因為現在是服役中 有點搞不太清楚)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150.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DSS/M.1486139152.A.92D.html ※ 編輯: oooeeeooo (49.159.150.165), 02/04/2017 00: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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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前請人資幫你向內政部申請,內政部會給一張出國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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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過海關給他們看這張紙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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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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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問,護照不用拿去蓋章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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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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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帶許可的文件可以順利出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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