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政] 離職天數預告

看板RDSS作者 (GOgoHigher)時間7年前 (2016/08/02 21:35), 編輯推噓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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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大家 本人下周五(8/12)役期結束,資訊如下 第一階段受訓入營梯次 第30梯(102.09.12~102.10.09) 第二階段服役起迄日期 102/10/10~103/08/12 第三階段服役起迄日期 103/08/13~105/08/12 請問按照勞基法規定 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我應該是20日前告知就可以了吧,如果於8/5寄出離職告知email 20天後(包含平假日),8/25日可以離開 請問我這樣計算對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7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DSS/M.1470144904.A.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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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記錯的話,研替屬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需30日前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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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第一年不受勞基法保障.....沒勞保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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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7:06, , 3F
勞基法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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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22:34, , 4F
我不太清楚研替與勞保的關係,但剛剛查了一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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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2字第1000080306號函]解釋,研替屬勞基法裡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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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工作],所以我們屬定期勞動契約,然後依據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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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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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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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02:30, , 9F
我們這邊好像都會提前1~2個月告知 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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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六條之一來看,第三階段就適用勞基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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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6:43, , 11F
同梯的,我是提前兩個月告知主管0.0
08/07 06:43, 11F

08/09 10:26, , 12F
勞基法在很多私人單位是展示用好嗎 一個月前講 態度強硬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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