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第三階段出國天數(會議+私旅?)

看板RDSS作者 (....)時間11年前 (2014/08/17 09:54),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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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27T役男,目前進行到第三階段 12/15 ~ 12/18 去美國參加學術conference, 掛名第二個 是否能申請出國? 另外我想要出國的天數為 12/13~12/23 共11天 (役政署規定最多9天) 能否中間4天用公司名義 出國參加conference 其他天數用個人旅遊 申請? (適用最多9天的規定?)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88.20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DSS/M.1408240459.A.4B2.html

08/17 12:04, , 1F
役政署不管內容吧~公司向役政署申請是會議出國就好了
08/17 12:04, 1F

08/17 12:05, , 2F
第二點跟第一點一樣,旅遊或出國會議只要公司向內政部申請
08/17 12:05, 2F

08/17 12:06, , 3F
符合規定就可以了,詳情問你們人資會更清楚
08/17 12:06,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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