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政] 服役中進修相關規定?!
各位想在服役中進修的板友們
應該也曾經為了內政部的規定而猶豫吧?!
小弟想利用周末繼續進修(再拿一個管理碩士,主管同意)
因尚未超過役期的一半,前些日子打去研替辦公室詢問
辦公室回覆大致整理如下
a.需公司同意
b.需由公司上系統註記
c.不得超過役期的1/2
(但算法為天數,ex.在職碩每周六日上課,那麼一個月就是算8天)
(是否算時數就沒繼續問了,因為算天數根本不會超過1/2)
d.承辦人員說你是去服役不是去進修的(聽了有點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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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底OS....
1.怎麼利用下班時間是自己的事,要幹嘛關公司關內政部什麼事?
2.既然進修要公司同意+系統註記,那我下班去補英文學游泳跳土風舞也要報告嗎...
3.算法為天數(是否算小時不知),這樣一服役就去念博也不會超過1/2
那這樣規定有任何意義嗎?
4.就算偷偷去唸書,就不信教育部會通知內政部...
5.就算被抓到,又能奈我何= =
6.替代役實施條例似乎沒看到明文規定,只在簡報檔看到這條
7.人民不是有受教權嗎?這樣跟憲法沒有牴觸嗎?
(難道又要跟先前不能出境時,搞到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
8.又不是每個人都像公務員不用進步也不會被淘汰 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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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8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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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定會報的 上了也一定會去唸 只是要告訴有心進修的版友
想衝就上 別被別人的閒話給綁住了~~~ 只有未來是自己的!!
※ 編輯: biochemistry 來自: 125.230.188.106 (10/09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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