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政] 服役中進修相關規定?!

看板RDSS作者 (這樣可以嗎?)時間10年前 (2013/10/09 21:01), 編輯推噓-1(345)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想在服役中進修的板友們 應該也曾經為了內政部的規定而猶豫吧?! 小弟想利用周末繼續進修(再拿一個管理碩士,主管同意) 因尚未超過役期的一半,前些日子打去研替辦公室詢問 辦公室回覆大致整理如下 a.需公司同意 b.需由公司上系統註記 c.不得超過役期的1/2 (但算法為天數,ex.在職碩每周六日上課,那麼一個月就是算8天) (是否算時數就沒繼續問了,因為算天數根本不會超過1/2) d.承辦人員說你是去服役不是去進修的(聽了有點不開心) ============================= 心底OS.... 1.怎麼利用下班時間是自己的事,要幹嘛關公司關內政部什麼事? 2.既然進修要公司同意+系統註記,那我下班去補英文學游泳跳土風舞也要報告嗎... 3.算法為天數(是否算小時不知),這樣一服役就去念博也不會超過1/2 那這樣規定有任何意義嗎? 4.就算偷偷去唸書,就不信教育部會通知內政部... 5.就算被抓到,又能奈我何= = 6.替代役實施條例似乎沒看到明文規定,只在簡報檔看到這條 7.人民不是有受教權嗎?這樣跟憲法沒有牴觸嗎? (難道又要跟先前不能出境時,搞到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 8.又不是每個人都像公務員不用進步也不會被淘汰 zz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88.106

10/09 21:14, , 1F
你本來就是去服役不是去念書的 這點絕對沒錯
10/09 21:14, 1F

10/09 21:26, , 2F
就憑4.5,就去啊
10/09 21:26, 2F

10/09 21:28, , 3F
你都有這麼多理由可以說服自己去了 還來PO文幹嘛? 討拍?
10/09 21:28, 3F
我是一定會報的 上了也一定會去唸 只是要告訴有心進修的版友 想衝就上 別被別人的閒話給綁住了~~~ 只有未來是自己的!! ※ 編輯: biochemistry 來自: 125.230.188.106 (10/09 22:00)

10/09 22:18, , 4F
役期是指 用上班時間給你去上課= =
10/09 22:18, 4F

10/09 22:18, , 5F
你這樣真的是討拍...
10/09 22:18, 5F

10/09 22:21, , 6F
樓上 跟這種文章認真就沒意義了...自己沒搞清楚問題點= =
10/09 22:21, 6F

10/09 22:24, , 7F
我更懷疑受教權可以這樣延伸使用到這一塊?
10/09 22:24, 7F

10/09 23:13, , 8F
感覺承辦人員把你當作是出國進修那種耶?
10/09 23:13, 8F

10/09 23:14, , 9F
不然你這種情況有必要跟內政部報備嗎???
10/09 23:14, 9F

10/09 23:22, , 10F
討拍文就不用看了
10/09 23:22, 10F

10/10 00:34, , 11F
說明會不是有說,不影響公司情況下是可行的?法律沒有明
10/10 00:34, 11F

10/10 00:34, , 12F
說不行不是嗎?一些在學校研替的人,不是都一起進行嗎...
10/10 00:34,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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