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疾病管制局 vs 家因替代役
各位前輩學長好:小弟先前錄取疾病管制局職務,本來已報到要去。但最近家庭因素
替代役草案修正通過,變成有資格申請(預定5月底前實施),於是想冒昧請問大家的看
法,以下是比較:
公司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役政署
地點 臺北市林森南路 戶籍地(臺南市東區)附近
職務 系統開發相關 未知(新訓後才分發)
薪水 一般公部門薪水 替代役薪水
福利 不知 不知
工時 8hr 8hr
加班 幾乎不會 不會
住宿 租屋 家
服役時間 3年(最快9月入伍) 11個月(最快5月底入伍)
目前我論文的情況是:下個月準備口試,順利的話5月就可以離校,銜接家因替代役
服役。然而,疾管局的工作畢竟符合自己的興趣,情感上不是很捨得放棄,目前還不知
道是否該為了自己的興趣去綁3年。或是乾脆該還的還一還後,再自由的選擇工作較好?
希望聽聽大家的高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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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50.42.94
※ 編輯: dolare 來自: 123.50.42.94 (03/27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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