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看過一篇有關回役問題...我找很久卻找不到... = ="
我看相關法規說研發替代役要回役已經不像國防役一樣..說回就回了...
好像要主管機關同意....如果不同意只好擺爛....消失個七天...
主管機關就有權利去除你的服研發替代役的權利....
不過我想大部份的人都不想走到這樣的"囧"境.....
可是如果進去之後發現這間公司與預期的差很多那該怎辦呢??
大部份的公司還會放人嗎???放人對公司會有損失嗎???
還是各位大大有其他跟有說服力或明智的做法阿???
我知道這是老問題了.....突然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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