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訊] 96-3T 役期延後一週...
※ 引述《ak888 (清華英雄)》之銘言:
: ※ 引述《d9003000 (一切都是假的)》之銘言:
: : 這明顯是因為過年放6天 所以再補一禮拜
: : 那這樣我寧願不放過年 早點做完早點結訓
: : 最不爽的是 我們都已經進去了 才宣佈
: : 當我們是什麼? 也許有人會說你們都只當3個月而已
: : 在那邊叫什麼叫? 真想知道去年3梯是否一樣這種情況
: : 現在變13週 扣掉年假 在營12週 ...XD
: 我覺得他們既然延長了日期 再改回來的機會不高
: 但是我們的權益也不能睡著
: 1. 多延長的一週,是不是假使我們有人之後要回役的話也可以抵這一週的役期
: 也就是如果回役,要服的時間應該是1年扣掉這13週,
: 因為義務役一年的兵並未因年假而延長
: (我個人覺得在公司的服役期就不用扣這一都週,因為在公司跟在軍中的感覺差很多
: 多這一週少這一週沒什麼多大意思,但在軍中就不同了,多一天都是煎熬,不過如果
: 在公司服役的時間也可以抵這一週也不錯)
想請問照大大這樣說的話,國防役1T、2T的要怎麼算..?
3T的12週是11週在營+1週年假,1T、2T的就是12週在營,這樣公平嗎?
而且大大上一段的意思說,3T放一週年假,而補回一週在營,回役的話要算13週
來扣抵,這樣對1T、2T的公平嗎?
: 2. 如果不能折抵役期,這一週的薪資應該要付我們在公司可以獲得的薪資(大約1/4的
: 月薪),因為我本來這一週領的是公司的薪水爲什麼要拿你軍中的薪水,實在是沒道理,
: 所以如果這一週是付我們在公司的1/4月薪,我就會願意在你軍中多待一個禮拜
: 以上是我覺得國防部應該跟我們交待的條件,不然感覺很不被受尊重的感覺
這部份也是同上,補回一週在營,希望國家付你公司1/4的月薪,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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