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 97學年度2008年暑期學生國外實習甄選公告
一、宗旨:
為選拔本系優秀學生出國進行社會工作實習,以達國外社工實習經驗與
文化之交流,並拓展學生之國際學習與國際視野,特推動海外實習計畫。
二、申請時間與實習期間
1.申請時間:有意願者應於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中提出申請。
2.實習時間:以暑假為原則,其實習期長至少與本系實習規章所要求的
時間相同,必要時得延長之。
三、實習國家與錄取名額
1.實習國家:美國、香港、新加坡等地區。(詳情請與大學部郭美江同學洽詢)
2.錄取名額:未定,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而定。
四、國內外實習督導及實習學生責任義務
1.學生國外實習期間,除由系上老師協助安排相關事宜,並由實習單位
與合作學校提供專業督導。
2.實習學生之機票、簽證費、旅遊平安險視學校國外實習相關經費核發
狀況補助;生活費用則視當年財源酌予補助。
3.國外實習學生,除需遵照國內實習相關規定外,於國外實習期間,應
遵守當地實習之規定,並與本系密切聯繫。
4.本系實習學生返國後,應於系上的社工論壇時間分享國外實習經驗,
並於日後對系上學生國外實習事宜提供相關諮詢及服務。
五、報名資格
社工系三年級與碩士班一年級生,已修習完社工必要之學分與課程,並
符合下列條件者始得參與報名:
1.在校歷年成績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
2.具英文聽說讀寫之基本能力。
3.對該實習領域具高度興趣、且富有熱忱。
4.曾修習該實習領域相關課程。
5.最好具從事該實習領域志工服務或實習等相關經驗。
六、甄選方式
甄選將分書面審查及面試兩部份,由本系導師暨學生事務委員會負責組
成甄試小組進行甄選。
七、書面審查
有意申請的學生,應繳交以下資料以利審查:
1. 中英文歷年成績表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兩份
2. 中英文申請書各三份(請自行下載或向系辦領取)
3. 語文能力證明各三份。
※審核標準 需達以下標準之一:(註:報名繳交資料時,若尚未能提出語言
證明仍可報名,但若經錄取,需於當學期4月底前補交,否則視同放棄)
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
電腦化托福測驗(TOEFL):CBT197以上,IBT71分以上。
多益測驗(TOEIC):750以上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 Level 3等相關語言認證
4. 中英文履歷各三份
5. 中英文自傳各三份
6. 中英文初步實習計畫各三份
7. 家長同意書乙份(請自行下載或向系辦領取)
8. 中英文健康檢查報告書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兩份(甄選通過者再行繳交)
9.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一式三份),如英文能力證明或社團活動等相關證明。
八、口試
通過書面審查者,始得參加口試,欲赴香港地區者,採雙語口試;赴美加
地區者,採全程英文面試,時間每人20分鐘,口試日期與時間順序將另行通知。
九、總成績計算方式
1.總成績含兩部份:書面審查及口試成績
(1) 書面審查分數:依應試人履歷表、自傳、初步實習計畫等綜合審查後
評定之,期成績佔總成績的百分之五十。
(2) 口試成績:佔總成績的百分之五十。
2.錄取方式:書面審查與面試成績合併後,依分數高低錄取之。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本系導師暨學生事務委員會決定之。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97.01.15 (五)中午12點止,請將相關資料親自交到系辦。
預定口試日期:口試日期另行通知(目前預計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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