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 秪要吃合菜必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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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 or 別人?
自已
☆從什麼時候開始有這種行為:
自從參加軍中同梯的婚禮後
☆曾經因此發生的誤會(趣事):
無
☆因此得到的好處:
可以吃二、三天大餐
退伍後,軍中同梯第一個結婚是在新店的海鮮餐廳辦
全部上菜完後還剩一大堆,什麼鰻魚油飯啦,雞湯啦
反正一大堆,這時腦袋不知怎麼想的,就說要打包
反正同桌都是當兵時的人,不過從此以後,就愛上打包了
最輝煌的記錄:
在基隆山區的海鮮餐廳(學長結婚),也許是他太晚結了
同學桌秪有三人,但那一餐竟然有四道龍蝦料理
打包回去後,整整吃了一個星期龍蝦泡麵
雞湯泡面,搭配九孔、油飯,紅蟳等配菜,真爽。
最慘記錄:
軍中另一同梯在桃園請,結果搶不過別人,被一大媽搶先
令人扼腕不已,果真歐巴桑的搶功無人能及啊。
另外,暗崁酒啦,煙啦,飲料啦,記錄族繁不及備。
沒打包過的人,一開始還蠻難啟齒的,通常是顧及面子
臉皮薄,不過一回生二回熟,臉皮越來越厚,現在反而不打包
才奇怪,好像吃虧了(紅包錢要賺回來)
其實有個小技巧,一般除了臉皮薄外,還有考慮到萬一別人也要
打包,強碰怎麼辦?
一剛開始入座時,和別人聊天時,就要故意說菜色啦,討論飯店請
和餐廳請的區別等,再轉到話題,表明要是沒人吃完就要打包,以免
浪費等,宣示主權,這樣全桌的人就知道沒吃完的你就要打包了
到時別人還會主動叫你打包,哈,哈,這叫先講先贏,後講的幹xx
別人也不好意思和你搶了,可別等到菜上的差不多的時候,再你看我
我看你,以溫良恭儉讓的心態,"期待"別人不要打包,然後再勉為其難
以人類不浪費,物盡其用,最後好像不得已才打包,以解救世人蒼生。
另外,上述學長基隆海鮮餐廳發生了一件趣事,
學長的朋友,看我狂打包,自已也想打,但不好意思說(他還開mini copper)
就想要我打包的其中一樣(好像是龍蝦沙拉),我也就給他了
不料,他說是要帶回去給他家的"狗"吃,他媽的,自已要吃卻推給狗
算了,本人大肚,也就不計較,因為還要靠他載我回台北(mini copper真的不好坐)
就當做是給車費好了。
以上就是打包,真是包可包,非常包,包你一生一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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