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正草案 第二板

看板PuzzleDragon作者 (sinra)時間8年前 (2015/11/25 23:31), 8年前編輯推噓28(3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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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過初板版的討論後,將板規修正重點放在3-8;1-3僅變動描述與定義,取消內容 的相關限制。然而若板友認為初板限制有其必要,也可提出理由相互討論。 因初板修正案已經設定為投票表決是否修正,本次修正案依舊訂於12/01~12/06投票 表決是否通過;然必須先說明,非所有的板規修正案都會採取公投追認模式。 二、條文 原本板規 1-3 本板發文格式: [閒聊] 板友閒聊用,內容須與龍族拼圖相關。 [心得] 攻略副本/養寵/餵養+蛋等等心得分享 請各位板友統一使用降臨關卡名之中文,方便其他板友搜尋 (不強制) 如:冰赫拉→冰零妃、建御名方→武刀神,關卡名稱可參考精華區 3-8 文章涉及誤導或不實情報者,板務得要求其提供實證,提供方式不限 提供之佐證不足以證實或由板務告知而仍不修改者為違規 增修板規 1-3 本板發文格式: [閒聊] 板友閒聊用,內容須與龍族拼圖相關。 [心得] 心得之項目為地城攻略,角色/隊伍參數、編成,角色帳號培養 或其他玩家自行研究、開發、解說、描述之內容。 於不同文章類別提及心得項目比照心得規範。 3-8 推、發文內容有所疑問、質疑或錯誤之處而致有誤導之嫌疑,將採取下列各條措施 3-8-1 地城、寵物、隊伍參數引用錯誤時,經板主告知後須於15分鐘內主動修正, 未修正者予以刪文並警告一次。 3-8-2 地城攻略、角色培養,或其他由遊戲者自行開發、研究之流程、解說、 心得、策略等;如板友認為其有不實變造、誤導大眾、過分妄想之可能 需在檢舉區提出連署,達五人連署始得審理;連署同時需以站內信寄送 一份100字之理由書給板主。 經板主裁定理由充分時,得令推、發文者應主動出示具明確說服力之證明, 未能出示或證明不足者,將刪文並水桶,且禁止行為人發佈[心得]文50日。 3-8-3 偽造情報、或情報來源過於籠統、模糊、不具普遍認同之公信力,視為散佈 虛偽情報,行為者將刪文併予以水桶。 3-8-4 曾犯本條而再犯者,或文中錯誤、過於籠統不止一處時,板主得逕行刪文 並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警告、水桶之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40.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zzleDragon/M.1448465463.A.0A6.html

11/25 23:31, , 1F
先推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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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3:34, , 2F
先噓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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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3:34, , 3F
所以改採檢舉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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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3:34, , 4F
挖 五人耶 是不是又要被說小圈圈輕鬆搞人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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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第五行最後建議加個標點符號與第六行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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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可以僅限一次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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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錯了 沒事 當我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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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是各交100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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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3-8-2 最後要要注意假其他tag之名 進行心得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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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3:37, , 10F
例如說甚麼實況偷渡道歉文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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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3:38, , 11F
單純舉例 請勿過度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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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只要內容牽涉到3-8-2的項目就適用 另外順便說,用實況偷渡道歉其實是偷渡板務討論的行為。

11/25 23:38, , 12F
一個人交100字就好了吧 印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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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3:38, , 13F
五人即可出團 出好 出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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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創傷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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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語病的樣子 既然已經令了 那就是被動出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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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3:48, , 16F
然後本次修正應循慣例加上水桶日期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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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會依據理由書提供的說明與理由,判定是否需要要求原發文者提供 水桶日期的話,就依據板規三(1-30日)去處理,所以就沒有特別加上去了

11/25 23:48, , 17F
幫找漏洞阿 看了太多人浪費某版主的好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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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0:05, , 18F
"得"審理 亦可不審理 板主還是拿著鞭子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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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0:06, , 19F
板主裝死或者認為根本沒差就算兩百個人連署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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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0:07, , 20F
根本不用搞這麼多 一兩次就算了 屢次發你們所謂"踩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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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0:08, , 21F
這個得字就是板皇的模糊地帶 皇帝英明 百姓太平 昏庸 受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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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皇也太不尊重真正的皇了吧 了不起就是集行政立法司發於一身的縣太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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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處理的文章 用2-2是完全OK的 只是你們不想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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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過度箝制言論自由,審查思想 2-2會用最基本的標準去審理 廢文不一定等於違規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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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最近在版上發文跟搧風的作為 說真的用3-1應該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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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幫他多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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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0:13, , 25F
缺乏合理之論述、挑釁的言論挑起多方對立,言詞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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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板上嚴重爭論,版面紊亂,視為引戰。 蠻吻合的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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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0:13, , 27F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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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閒聊可歸成心得這條還在 上篇那麼多建議我看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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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進去的也沒多少啊 然後原本定20人是為了怕聚集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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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能惡整人 所以才拉高門檻吧? 結果現在又拉回5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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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讓定義跟敘述更明確而已 又不是規定發文內容,或是要強制改TAG 上篇20人是因為要出示影片,自然要有比較高的門檻 現在的話,板友出示明確說明力的證明就可以 要出示怎樣的證明,這部分目前板規就交由板主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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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pw1YZj 隨便找就...不過你算是比較多用心得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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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算了吧 搞那麼多也搞不出什麼名堂 真覺得檢舉眾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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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這麼快就翻出來啦,要維持皇城內的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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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0:27, , 34F
這麼多tag,好像tag只有閒聊和心得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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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4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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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麻煩你移駕置底檢舉吧 通常3.1沒有檢舉人是不會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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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1:40, , 90F
換句話說就是我的攻略文就是不想受心得規範 你怎麼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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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3-1我也沒犯 2-2空泛我又有內容 哼哼 想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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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有些時候版主還真的是滿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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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7:51, , 93F
每人立場不同啊 很愛拿自己立場檢討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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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7:54, , 94F
我也不喜歡因某部份人被限制一堆 不過想想幾乎也沒在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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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7:54, , 95F
心得文就算了(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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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7:55, , 96F
也因為這樣才投票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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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8:18, , 97F
不過第二版好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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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8:30, , 98F
可以用不同色彩標註第二版改了什麼嗎? 好懶的重看
11/26 08:30, 98F
大部分都是新的,所以就沒上色了。 1-3只是調整一下敘述與定義,完全不改變之前習慣 3-8整條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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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在閒聊類別特地說明心得規範,啊其他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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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1:31, , 100F
呢?閒聊包山包海,那我除了心得都可以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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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1:31, , 101F
現在是要針對閒聊類別還是心得做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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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1:33, , 102F
起訴書的多人多本與否還是沒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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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1:33, , 103F
我之前問的問題是不是我漏了,沒看到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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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寫閒聊確實有爭議,我把他補到心得中了,這樣其他TAG也規範的到 閒聊確實可以什麼都聊呀,只是內容要跟遊戲有關,而且不能過度引伸曲解 起訴書多人多本是指那個連署的問題嗎?那個要連署人自己去協調送出一本理由書 如果是針對目前板上的判決,我想去其他地方討論會比較好 這篇就留給板規修改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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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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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3:35, , 105F
我覺的討論區不用搞得這樣草木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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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3:36, , 106F
多數人會發文還是本著交流分享的初衷(雖也有為p幣文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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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3:36, , 107F
固然需要規定跟標準來維持文章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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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3:37, , 108F
但把規定訂得過度嚴苛鎖碎不是什麼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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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3:40, , 109F
不過第二板真的比上一板合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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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不想呀。有些事情是一種大家的默契跟習慣 但就是會有人一直挑戰,一直吵一直吵一直吵吵吵 那沒辦法,就只能把板規定的越來越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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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五個項目不包含情報及心得
11/26 16:12, 110F
因為閒聊掛心得,心得掛閒聊,無傷大雅沒有強制修改處理的必要 也希望以後不會真的需要定得這麼明確 ※ 編輯: jschenlemn (120.126.40.65), 11/26/2015 16:46:20

11/27 10:41, , 111F
小雅還剩多少啊XD
11/27 10:41, 111F

11/27 10:41, , 112F
錯邊
11/27 10:41, 112F

11/27 20:06, , 113F
拉歐:火北我包養了!
11/27 20:06, 113F

11/27 23:09, , 114F
吃啦
11/27 23:09, 114F

11/28 00:24, , 115F
他為什麼要帶海王龍啊?
11/28 00:24, 115F

11/28 11:42, , 116F
豫之後還會不會有光印UP
11/28 11:42, 116F

11/28 12:15, , 117F
就是問五人送起訴書的時候內容可不可以一樣、要幾份
11/28 12:15, 117F

11/28 15:17, , 118F
1份就好了 有一個人寄就OK
11/28 15:17, 118F

11/28 21:07, , 119F
海王龍應該整隊暗減吧 暗赫對策? 可惡堆肥這次都沒
11/28 21:07, 119F

11/28 21:07, , 120F
有大成功過
11/28 21:07, 120F

11/29 14:38, , 121F
五抽只有一白虎 其他都拉基
11/29 14:38, 121F

11/29 15:06, , 122F
p大發生…
11/29 15:06, 122F

12/01 01:28, , 123F
完了 山本推特好像還滿符合3-8-3的XD
12/01 01:28, 123F

12/06 18:09, , 124F
我好想改投反對,3-8附加條文根本和3-8本文衝突
12/06 18:09, 124F
文章代碼(AID): #1MLTGt2c (PuzzleDrag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