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自己準備出書了,回想到過去一個很嚴重的錯誤。
想要跟版上有志於寫作的人分享,希望可以不要發生我這樣的事情。
我不樂見一個人創作的動力被社會的險惡打擊,這對你很可惜!
完整版會持續發表在我的網誌
今天先來交代第一集
http://blog.leezhenyu.com/2012/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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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筆寫書不如自己寫,我的慘痛教訓 (1)
你準備要合寫書了嘛? 過來人分享給你幾個危機!
回想2007年的時候,我還是個大學四年級的學生。跟一些人一樣,對自己的未來充滿想法
,想要出國讀書所以並沒有準備考研究所。唯一要做的就是安穩的度過大四下學期的課業
,然後根據自己預官考試的安排,等第三梯入伍的時間。接著這段時間內發生了一件事,
至少到目前為止,那個月堪稱我人生中最低潮與黑暗的時候。(我其實也沒有幾歲,我那
時候就已深交的朋友,到現在應該都能理解這件事在當時構成的打擊)
故事全部內容,我敢發誓都是發生在我身上的真實案例!內容提及的人物,也確實存在。
但是我想就不要打出真實姓名了。
對寫作的喜好,我不知道為什麼這麼有興致。對一些人而言寫作很痛苦,我卻當做是一件
很享受的事。尤其是資訊方面的文章,寫過真的不少。軟體教學、市場分析、實戰應用等
方面的題材不計其數。寫文章從投稿的身分變成固定班底(也就是特約作者),以一個大
學生來說難免自以為有點小成果。就是這樣,某次被某出版社的高層找去聊一下,談到出
書合作的可能,連一些題材跟內容都想到了。當時的聊天,以現在稍微成熟的角度去解讀
,不見得是真的要幫我出書,可能只是要從我身上挖一些新知。看看原本的寫作團隊是否
可以玩出一些新花樣。
但是我當時有認真了,找原本合作的主編聊一下這件事。他介紹我另一個作者,提到她有
非常豐富的出書經驗。大學生嘛!什麼事情都有熱情,尤其當時學校的自我表現覺得沒有
很好,就想用其他方式證明自己的能力。出書當然是一個方式,至少我當時覺得這是很了
不起的事。離入伍服役還有一段時間,就趁這段時間完成一件事。就這樣,跟這個作者聊
到了題材跟一些想法。沒有幾天之後,想法變成要實現的開始(事後諸葛的講法:錯誤的
第一步)。該作者提議合作的可能,講白一點就是合寫啦!
關於合寫這件事,我在當時的想法是「新手上路,有個人帶也好」。新手上路開車會有什
麼問題,然後你最討厭哪一種乘客?(不管是教練或是其他人,只要在車上我都把他歸類
為乘客)我想到的答案是「後座駕駛」,就是那種可能一直針對你開車方式出意見的人。
這就是合寫會發生的常見情況之一:作者之間意見不合!
駕駛跟乘客理論上要吵架很難,乘客也能意識到駕駛的重要性。畢竟生命暫時掌握在人家
手上,幹嘛大小聲跟人過不去。但是寫書可不是這麼一回事,作者不是單純的駕駛人或乘
客。作者就性格層面來說,本來就是需要一定的主觀意識,不然他怎能掌握書裡面要有什
麼內容?如果兩個作者之間本身都有很強的主見,然後又無法協調(我相信一開始的方式
都是不斷的在容忍對方,但是總有爆發的機會),最後就是拆夥收場。如果只是單純拆夥
,不寫就算了,這其實沒有太大的問題。就如同做生意失敗一樣,看你的停損點了。
有沒有聽過一個可能是笑話,卻又諷刺的事實:「如果要拆散一對朋友,讓他們一起去旅
行」。類似的版本比較邪惡,還有「要害一個人,讓他去開出版社辦雜誌就好」。邪惡版
有扯到出版,出版就有寫書這個必要場面。這些方法可能還要花一點錢,但是一起寫書這
件事可能沒有實體成本,就是賣腦中的知識而已。要拆散還更廉價,密集寫作發生衝突的
速度更快。
但是事情往往沒有想像的簡單,最衰小的狀況永遠會發生在我身上。涉世未深的大學生,
跟一個老狐狸相比,出發點就先輸了。她可以炒作我的虛榮心,教育你出書是很了不起的
事,然後設計我掉進其他的陷阱。前面講到單純拆夥,不寫就算了。但是我竟然還有實質
損失,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這個故事有點長,會慢慢分集寫完。你準備開始寫書一展你的雄心壯志,然後有人要一起
合寫,他可能是你的好朋友。或者吾人的狀況,她只是認識幾天連一個月都不到嘛?希望
後面的連載可以讓你從中記取我慘痛的教訓。不過就先請你想清楚是不是有非合寫書不可
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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