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教科書出版社的「特約外包編輯」
不知道板上有沒有人曾經做過類似的工作呢?
契約、酬勞等相關事項是怎麼處理的,能不能給我一些意見或經驗談……
我最近正為這事非常苦惱……
下文的大部分我已張貼在生活法律(PttLifeLaw)板,
但又怕是我不懂出版業的行規,如果反而冤枉了出版社/編輯就不好了。
所以再到這裡來問,請不吝指教<(.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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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去年(2006)三月間,
我在批踢踢的系板上看到某出版社編輯徵求「兼職特約編輯」的徵人啟事,
遂主動應徵,後經錄取,負責處理一本商業類翻譯教科書。
當時,該出版社編輯與我談定的工作內容是
完成該書的三次校正,校對中文譯稿的錯字,並予以適度潤飾;
酬勞為二萬餘元(正確數字為何我不記得了,應介於20,000~25,000間)。
我因為年輕識淺,認為工作內容簡單,所以只與該編輯達成口頭合意,
並沒有簽下紙本契約。
然而,該書出版的過程一波三折。
中間換過執行編輯(原來跟我談的編輯升官去管別的事)、
換過經銷商
換過整個版型
最重要的是,
掛名負責翻譯的某大學會計系教師疑似把書發給手下學生翻譯,
譯文品質良莠不齊、錯誤連篇,潤飾與校對非常難以進行,
有部分章節我甚至只好對照原文自行重譯。
(細節請參考網誌:http://blog.pixnet.net/hoyi/post/1850943)
而編輯要求的某些工作(例如手動修改全書章節編號、圖表編號等)
我雖然覺得不在當初談定的工作範圍當中,但也勉力而為。
一直到2006年12月初,將所有相關紙本稿件、電子檔案全數交付編輯,
並且在2006年12月中得知該書已經付印,
卻完全沒有提到當初談定的勞務報酬何時給付、如何給付。
直到上週四(2007年1月5日),
我按捺不住,詢問編輯是否應寄還當時參考用的原文書,並探問酬勞之事。
編輯才答「妳有給我們付款資料嗎?要身份證影本和存摺影本」。
我於上週五(2007年1月6日)將原文書併上述影本以掛號交寄。
直到今日(2007年1月9日),
編輯再度以MSN和手機與我聯絡,
稱「書收到了、現在申請經費要到二月中才會下來」,
但是「我們還要做配件」、
「就是投影片(.ppt)和題庫的中文化」、
「我等下寄檔案給妳,希望下下週前可以做好」。
「配件」就我印象所及,完全不在當初說定的工作範圍之內。
況且我手邊另有一個簽有書面合約的譯案在進行,一月二十日截稿,
不可能在那之前再分心去完成前述工作。
我向該編輯說明,但她的回應是
「我們不可能等妳到二十號以後」、
「當初我們跟妳談定的工作酬勞裡面本來就包含這些配件」。
想請教的是,
現在我該怎麼辦?
可以堅持當初談定的工作內容不包含這些工作,拒絕編輯的要求嗎?
因為所做的一切完全沒有書面契約的保障(大恨!),
如果拒絕編輯的要求,該出版社是否有權扣減我的酬勞?
我深深覺得被欺騙了,既無奈又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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