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出差住680元 報1400 二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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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4→)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osmo2256 (號暱稱)時間14年前 (2011/05/03 16: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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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事情我有一個想法. 就是政府可不可以不要在這種小事情上面斤斤計較. 很簡單 住宿費 交通費甚麼的 就弄得跟膳雜費一樣. 我就是補助你這麼多 要是有特殊原因超出的 再實報實銷不就好了. 要是你願意受苦住爛飯店 願意坐慢車耗費多一點時間. 那多出來的就給你有甚麼不可以?. 為什麼在規則上政府就不定

推噓12(14推 2噓 10→)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h0915 (當阿悠遇上乖小孩)時間14年前 (2011/05/02 15: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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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陳俊雄、洪祥和、莊哲權、林宏聰/綜合報導】. 公務員出差,除了表定價目外,可以核銷飯店業者額外服務的「隱藏版」房價嗎?. 移民署台東縣服務站視察兼站主任黃志隆,出差住在一晚六八○元客房,. 卻要飯店提供一千四百元的單據核銷,遭人舉發。他辯稱房價裡包含早晚餐及車站接送. ,此說也獲得花蓮高
(還有71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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