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談] 辭職後,來寫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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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當事人. 109年7月,曾在本版上發表1篇辭職文。. 辭職前的一些事情:. 當事人辭職簽還被長官改文,當事人在衛生福利部根本沒有受益良多,. 卻被長官添加" 受益良多"四個字。. 都要辭職了,可不可以尊重當事人。. 連辭職簽文都要改,那些長官是當公務員當到頭腦壞了嗎?. 每一件公文都要改幾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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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當事人有受到什麼委屈,原po怨念那麼深,本身也在這單位服務,個人覺得科長是位認真且願意為承辦人分擔工作的好長官,原po想像力很豐富,住臺中可以想成林佳龍部長帶人來升官...也許每個人的感受不同,但原po因為當事人的片面之詞,提出的主觀想法有違事實,中央機關長官並非佔高缺而無能力(至少衛福部沒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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