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爆粗口、譙公務員除罪 今明辯論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jkk01)時間4月前 (2023/12/25 09:24), 編輯推噓14(1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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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粗口、譙公務員除罪 今明辯論 04:102023/12/25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脫口譏諷「醜女」挨告但法官判無罪,有人指對方是「肥婆」卻遭《公然侮辱罪》判刑, 逾10位法官主張此規定有違憲爭議,裁定停審、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人民聲請案共31案 審理,25日進行言詞辯論,審結後將作成關鍵性的判決。此外,《刑法》第140條的《侮 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憲法法庭也併了9起聲請釋憲案,26日也將開庭審理。  由於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2012年演講就曾指出,我國實務時有涉及粗口 即有罪的判決,使法院淪為道德糾察隊,有檢討的必要,2起釋憲案的結果,備受矚目。  立委李貴敏也認為,《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00以下罰金」。定義 不清楚,好像在公共場所罵人就會觸犯刑法,應該檢討。 辯論爭點是,公然侮辱罪規定及用強暴方式犯公然侮辱罪,是否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網路表達侮辱言論是否影響合憲性之判斷?這些規定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若規定 合憲,處罰的言論是否限於仇恨性言論或挑釁性言論。 聲請釋憲者之一的法官邱忠義主張,公然侮辱罪的對象只有針對普通人才要受罰,如果是 公眾人物或非執行公務的官員等,是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冒犯性言論,不應受罰。 邱忠義舉例,很多人一時衝動口出三字經,或講出「幹」等字詞,如果不區分言論是否對 他人造成社會不容許的名譽損害或風險,一律課以刑責,人民會因只是單純不入流的情緒 性言論,就會動輒得咎,不符比例原則。 邱忠義主張,如果憲法法庭對公然侮辱罪做成合憲性解釋,也必須要限縮解釋。他也指出 ,侮辱性言論必須是直接的人身侮辱,就是在多數人共見共聞的場所,直接針對在場的被 害人侮辱,或被害人透過網路直接看到,才構成犯罪,如果被害人只是聽到他人轉述,不 符合法律構成要件。 主管機關法務部認為,公然侮辱罪的規定是保護名譽權,當名譽權與言論自由權衝突時, 應依立法優位原則及利益權衡原則解決,目前規定符合必要性原則,沒有違憲問題。 此外,「卡神」楊蕙如在「關西機場事件」侮辱外交部大阪辦事處及公務員,被判刑5月 ,可易科罰金確定。她不服提釋憲指出,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限制受憲法保障的政治性 言論自由,淪為箝制人民表達意見自由的工具,請求宣告違憲,以維人權。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31225000424-260106?chdt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56.1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03467450.A.B23.html

12/25 09:37, 4月前 , 1F
鼓勵民眾開譙?
12/25 09:37, 1F

12/25 09:55, 4月前 , 2F
看看罵法官會不會沒事
12/25 09:55, 2F

12/25 10:13, 4月前 , 3F

12/25 10:19, 4月前 , 4F
尊嚴真的是越來越低,還要被酸不愛台
12/25 10:19, 4F

12/25 10:31, 4月前 , 5F
趕快除罪化,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12/25 10:31, 5F

12/25 10:32, 4月前 , 6F
罵法官不行 罵基層公務員可以
12/25 10:32, 6F

12/25 11:12, 4月前 , 7F
可悲,還有尊嚴嗎
12/25 11:12, 7F

12/25 11:18, 4月前 , 8F
公務員不是人
12/25 11:18, 8F

12/25 11:37, 4月前 , 9F
除罪化+1,我想看被告當庭直接譙法官、檢察官
12/25 11:37, 9F

12/25 11:38, 4月前 , 10F
反正一般公務員除了警察被罵是家常便飯,讓這些人體會一下
12/25 11:38, 10F

12/25 11:38, 4月前 , 11F
現實世界
12/25 11:38, 11F

12/25 11:56, 4月前 , 12F
9樓:你想的太美好,綠共不是這樣玩的
12/25 11:56, 12F

12/25 12:19, 4月前 , 13F
柯粉是中午放飯是不是?可悲欸
12/25 12:19, 13F

12/25 12:32, 4月前 , 14F
除不除罪都會有人當庭幹譙啦
12/25 12:32, 14F

12/25 12:33, 4月前 , 15F
講難聽點 基層被當事人罵到哭的案例 少過嗎
12/25 12:33, 15F

12/25 13:08, 4月前 , 16F
除罪化好啊,以後公務員也不用客氣罵回去
12/25 13:08, 16F

12/25 13:33, 4月前 , 17F
害死人僅罰金還好意思申請釋憲?開眼界了
12/25 13:33, 17F

12/25 14:02, 4月前 , 18F
12/25 14:02, 18F

12/25 14:07, 4月前 , 19F
太棒了,趕快除罪化,我要要幹譙台灣鯛
12/25 14:07, 19F

12/25 17:32, 4月前 , 20F
辱罵公務員無罪,可是司法官不是
12/25 17:32, 20F

12/25 18:28, 4月前 , 21F
當庭直接譙法官是藐視法庭,跟是不是公務員無關阿
12/25 18:28, 21F

12/25 18:39, 4月前 , 22F
公務員把髒話當成屁話就好
12/25 18:39, 22F

12/25 19:38, 4月前 , 23F
司法改革www
12/25 19:38, 23F

12/25 20:43, 4月前 , 24F
前提是被譙之後,訐譙對方也不會受懲處的話,我接受
12/25 20:43, 24F

12/25 20:52, 4月前 , 25F
所以公務員有義務接收民眾污辱性言詞 然後持續微笑? 合憲?
12/25 20:52, 25F

12/25 20:53, 4月前 , 26F
這些人到底在想什麼? 說穿了 高官根本都沒待過第一線職位
12/25 20:53, 26F

12/25 21:01, 4月前 , 27F
低端免稅仔只會 http://i.imgur.com/my3A4iE.jpg
12/25 21:01, 27F

12/25 21:43, 4月前 , 28F
通過之後可以直接去問候許院長的媽媽嗎?鬼扯一堆這些
12/25 21:43, 28F

12/25 21:43, 4月前 , 29F
法界人士
12/25 21:43, 29F

12/25 22:28, 4月前 , 30F
贊成除罪化,林北想罵某些髒嘴刁民很久了
12/25 22:28, 30F

12/25 22:33, 4月前 , 31F
我認為應該用民事處理(損害賠償錢財)就好 不然的話
12/25 22:33, 31F

12/25 22:34, 4月前 , 32F
我就問 去告別人刑罰公然侮辱的人難道他就從來沒罵過別
12/25 22:34, 32F

12/25 22:34, 4月前 , 33F
人嗎 為什麼他罵別人就可以 但是別人罵他就要入刑?
12/25 22:34, 33F

12/25 22:35, 4月前 , 34F
難道就因為他比較雞巴 所以會告別人 別人比較不雞八不告
12/25 22:35, 34F

12/25 22:35, 4月前 , 35F
他 所以法律要用刑保護雞巴人?
12/25 22:35, 35F

12/26 08:11, 4月前 , 36F
拜託快過,我馬上辭職回去譙長官
12/26 08:11, 36F

12/26 09:07, 4月前 , 37F
罵公務員沒事,罵法官有事
12/26 09:07, 37F

12/26 09:08, 4月前 , 38F
罵民眾肯定有事,公務員被抓到把柄,民眾肯定把你搞爆。
12/26 09:08, 38F

12/26 10:24, 4月前 , 39F
回樓上,完全沒事,我駡過幾百遍了,罵人幹來幹去人身過
12/26 10:24, 39F

12/26 10:24, 4月前 , 40F
擊太low了,羞辱別人又不會被告的方式有很多
12/26 10:24, 40F

12/26 12:11, 4月前 , 41F
支持民事處理的有沒有想過,要如何向洽公民眾提告?
12/26 12:11, 41F

12/26 15:26, 4月前 , 42F
嘿嘿,以後可以去法院罵法官了
12/26 15:26, 42F

12/26 21:43, 4月前 , 43F
法官還有法院組織法可以用,你各位別想太多了XD
12/26 21:43, 43F

12/27 00:57, 4月前 , 44F
律師當然會找法條漏洞來告 法律那麼多條
12/27 00:57, 44F

12/27 07:56, 4月前 , 45F
????
12/27 07:56, 45F
文章代碼(AID): #1bYDcwiZ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