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陽明山違建越拆越大 貪官辯「中文系畢」不熟業務!準備進牢房了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Emacs)時間2年前 (2021/09/12 22:30), 編輯推噓22(2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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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違建越拆越大 貪官辯「中文系畢」不熟業務!準備進牢房了 擁有高爾夫球場、溫泉湯屋及餐廳的北市陽明山貴子坑鄉村俱樂部,2005年遭檢舉部分設 施是佔用國有地蓋的違建,時任北市府建管處違建查報小隊長的林韋鳴勘查後,只拆一些 鐵架及5間湯屋,但餐廳及其餘10多間湯屋等主要違建物卻視而不見,讓業者繼續使用營 業,涉犯圖利罪的林男離譜辯稱「我中文系畢業」對拆違建業務不熟,最高法院認為這不 是理由,認定他圖利業者464萬元,今依圖利罪判林男6年徒刑定讞。檢方近日將發監執行 。 針對貴子坑鄉村俱樂部違建拆除弊端,台北市長柯文哲曾怒批:「拆了12次,越拆越大! 」 判決指出,貴子坑鄉村俱樂部緊鄰國有山坡地,是限制開發利用的保護區,但業者陳仲明 2005年探勘到溫泉水源地,決定擴大俱樂部營業規模,拆除原有的違建貨櫃屋,蓋起2層 樓湯屋,並改建原本就是違建的游泳池,其他像是綠房餐廳、2層樓的生活小市集,都是 新違建。 俱樂部大興土木時,由於重型機具進出引起附近居民注意,多次向市府檢舉,但違建查報 小隊長林韋鳴卻只拆掉一小部分不影響營業的設施,例如游泳池上方及餐廳頂樓鐵架,20 多間湯屋也只拆了5間,就此結案。 林韋鳴辯稱:「檢舉資料並未指出生活小市集、綠房餐廳等違建物,因此我就不會特別去 勘查。」他還強調自己是輔仁大學中文系畢業,從未修習建管處職掌事務相關知識,案發 當時對於違建查報業務不熟,就算他對違建的認定不當,也只是行政疏失,並無圖利業者 。 法院認為違建查報人員勘查時,除了要注意民眾檢舉或媒體披露的違建,也要依職權主動 巡查是否有新建、增建、改建、加層、加高擴大建築面積,甚至建材是否擅自更改,如果 構成違建都要依規定查報拆除,而非置之不理,豈能主張民眾檢舉沒有提到的違建,就視 而不見當作不存在。 合議庭認定林男「變相容許」業者陳仲明在國有土地上持續經營數間餐廳、湯屋溫泉區、 游泳池、高爾夫球場等,直接圖利陳男無權佔用國有土地,陳形同獲得土地補償金利益61 萬餘元,相關違建物未遭拆除,形同獲利403萬餘元,合計464萬餘元,因此最高法院依圖 利罪判林男6年徒刑定讞。 另外,北市府建管處另名拆違建的小隊長洪高煌2012年處理貴子坑鄉村俱樂部景觀餐廳違 建時,讓業者自行拆卸幾塊玻璃、敲除廁所部分牆面,但餐廳的樑柱等主要結構沒有破壞 ,未達「不堪使用」程度,洪男當時在景觀餐廳前隨便拍幾張照片當作附件就結案,這些 照片根本無法看出違建是否被確實拆除,因此最高法院今依偽造文書罪判洪男1年6月徒刑 定讞。(丁牧群/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910/ZLI727CVO5FPPAXDOIXUERJPZI 笑死,什麼爛理由?領薪水還不熟悉自身業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33.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31457009.A.3A0.html

09/12 23:31, 2年前 , 1F
不會做就去追劇了,不要亂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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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3:58, 2年前 , 2F
笑死,長官派中文系幹這個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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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39, 2年前 , 3F
中文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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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2:02, 2年前 , 4F
所以是考什麼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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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2:23, 2年前 , 5F
中文系會看不懂國字也是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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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2:33, 2年前 , 6F
編理由也不編好一點,中文系何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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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5:21, 2年前 , 7F
雖然這人很爛,但這個案例裡面也沒有對價入口袋,就判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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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5:21, 2年前 , 8F
年,大概可以撞死三個人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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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5:58, 2年前 , 9F
判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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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6:30, 2年前 , 10F
很可能沒收錢但卻判圖利六年,這不是才是公務員該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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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6:30, 2年前 , 11F
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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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6:32, 2年前 , 12F
法院現在是以“你做得不夠好=圖利”在判人,如果照這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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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6:32, 2年前 , 13F
準檢視,大概除了純對內的單位外,其他對民眾的窗口都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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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6:32, 2年前 , 14F
常有風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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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6:33, 2年前 , 15F
人事會計政風又要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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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7:13, 2年前 , 16F
同意樓上看法 判得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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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7:13, 2年前 , 17F
業務單位的風險真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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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7:16, 2年前 , 18F
建管每天半夜都燈火通明,還有空主動巡查?站著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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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7:16, 2年前 , 19F
腰不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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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7:26, 2年前 , 20F
沒關係,司法會齁利系!!!快去辦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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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7:27, 2年前 , 21F
是被長官害了還是裝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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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8:01, 2年前 , 22F
多少違建不拆,招牌那些都是違建,是建管公務員圖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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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8:01, 2年前 , 23F
殺人都不會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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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8:01, 2年前 , 24F
搞不清楚狀況的一堆,這種判法只是特別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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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8:19, 2年前 , 25F
民代壓力也很重阿.這些都很難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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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8:41, 2年前 , 26F
圖”利”的利很容易構成啊,只要找的到有人得利,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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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8:41, 2年前 , 27F
論實質或無形,其實幾乎等同不是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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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8:44, 2年前 , 28F
像是路邊警察其實開較事實低價的罰單檢調要當圖利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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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8:44, 2年前 , 29F
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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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9:09, 2年前 , 30F
不要牽拖中文系,一堆中文系的光投資可以月收幾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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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9:19, 2年前 , 31F
覺得判決很扯 主動查報認定太主觀了 隨便都可以弄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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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9:22, 2年前 , 32F
建材是否擅自更改? 法官自己來做做看阿 說都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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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9:27, 2年前 , 33F
記者特別突顯“中文系”是製造對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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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9:28, 2年前 , 34F
貪官?有證明他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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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0:47, 2年前 , 35F
別傻了啦,沒有民代s 的大力關切,直接獨斷,本來就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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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1:14, 2年前 , 36F
不過獻祭一個後不知道對承辦這種業務的人有無幫助。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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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1:14, 2年前 , 37F
有民代或民眾來關說就可以吼回去你是要害我被關六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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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1:16, 2年前 , 38F
現行法規說你圖利未必代表你有收錢,法盲民眾不懂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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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1:16, 2年前 , 39F
,po到這個板還有人被標題跟內文牽著走,我是覺得蠻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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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5 則推文
09/13 15:13, 2年前 , 65F
通常只有一個情況 "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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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5:14, 2年前 , 66F
平常嘴砲,大家就算了....這種基本的認知好歹也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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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5:28, 2年前 , 67F
厲害了 無作為等於圖利 你各位行政怠惰小心被關阿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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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6:31, 2年前 , 68F
小隊長有那個權限自行裁量拆除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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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6:53, 2年前 , 69F
要勘查後簽報啊...問題是他到現場就只看某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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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6:54, 2年前 , 70F
然後其它更大的卻又當做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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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8:27, 2年前 , 71F
都當公務員依法行政都不懂,接獲民眾檢舉違建,不用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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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8:27, 2年前 , 72F
關資料,憑民眾任意或者自我認定,這已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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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8:44, 2年前 , 73F
加上到現場看到而回來不通報,才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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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2:49, 2年前 , 74F
民眾私怨檢舉不處理=法官判圖利,只能說裁罰業務不要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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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2:52, 2年前 , 75F
現在台灣放眼望去違建幾百間,承辦違建的以這次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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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2:52, 2年前 , 76F
都要判無期徒刑了,真的動手要拆,地方首長真的扛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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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2:54, 2年前 , 77F
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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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41, 2年前 , 78F
輔大中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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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8:15, 2年前 , 79F
你各位管違建的以後到現場記得把其他肉眼看得到的違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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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8:15, 2年前 , 80F
主動報拆喔,不然看到卻不主動,圖利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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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8:43, 2年前 , 81F
這個判決,是有跟將惡性酒駕以殺人罪論刑,有些相似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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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8:44, 2年前 , 82F
只是,把 公務員怠惰 用 重大犯罪 在論斷,真的只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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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8:44, 2年前 , 83F
要自保,就把裁量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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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8:57, 2年前 , 84F
如果現勘違章在眼前不拆確實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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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9:00, 2年前 , 85F
多年「佔用」沒處理就是圖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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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9:33, 2年前 , 86F
當初決定既存違建就地合法的首長要不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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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9:33, 2年前 , 87F
圖利罪最低5年,判6年不算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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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28, 2年前 , 88F

09/15 01:33, 2年前 , 89F

09/15 01:33, 2年前 , 90F
貪污治罪條例真的重到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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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8:38, 2年前 , 91F
其實,從援引此一法條(治罪6)可以感受到司法體系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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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8:38, 2年前 , 92F
[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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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8:39, 2年前 , 93F
就像是惡性酒駕或者是急速飆車會引用殺人罪來判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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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8:40, 2年前 , 94F
現場查報就是基層的職責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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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8:41, 2年前 , 95F
一而再再而三的視而不見,讓人民對於政府公信力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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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8:42, 2年前 , 96F
但,這樣子的重判,同樣表示未來的長遠影響一樣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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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8:42, 2年前 , 97F
不論是寒蟬效應也好,寧可當清官酷吏,以求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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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8:42, 2年前 , 98F
而非為民謀福的思想改變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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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8:44, 2年前 , 99F
當然,即便有對民有利的選擇,且循程序向上簽報,確實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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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8:44, 2年前 , 100F
對自己的公職身份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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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8:47, 2年前 , 101F
但,誠如曹操的 寧可錯殺 不可錯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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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8:47, 2年前 , 102F
自己該怎樣拿捏自己手上的業務,人人各有自己的一把尺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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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6:45, 2年前 , 103F
現在不會反政府到這種公務員也要護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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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9:03, 2年前 , 104F
樓上....誰在護航?? 今天只是在論案例
09/17 09:03, 104F
文章代碼(AID): #1XFWxnEW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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