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預算法第63條適用範圍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阿雲)時間2年前 (2021/07/07 22:31),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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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最近在翻預算法 看到63條提到: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 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 該條文開頭是說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但記得國營事業報表是營業支出 而不是用歲出 另外自己估狗有查到 附屬單位預算自己有訂一個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感覺針對預算流用是自己另外的規定 故想請問公職版有辦過預算的大大 預算法63條適用範圍有包括國營事業嗎? 假設今天有個國營事業預算被刪減 可以用其他預算賸餘部分去補嗎? 感謝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2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5668284.A.E1F.html

07/07 22:56, 2年前 , 1F
沒有包括
07/07 22:56, 1F

07/07 22:57, 2年前 , 2F
國營單位都是直接執行 事後併決算? 這應該要問你們會計吧
07/07 22:57, 2F

07/08 06:36, 2年前 , 3F
附屬單位預算的分配叫「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
07/08 06:36, 3F

07/08 06:36, 2年前 , 4F
你可以查預算法後面一點的法條
07/08 06:36, 4F

07/08 07:54, 2年前 , 5F
國營事業管理法.....
07/08 07:54,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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