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聯誼文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元)時間4年前 (2019/09/02 04:45), 4年前編輯推噓54(54083)
留言137則, 1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無論聯誼亦或群組招募活動倘若有蒐集個資, 請遵循個資法等規定 聯誼文以機關辦理為原則,個人辦理為例外, 個人辦理不得以本板名義宣傳。 如已同意之活動宣傳,而後若有主辦人不適 主辦之情事,得撤銷同意 公告不再溯及既往! 聯誼文必備形式 機關辦理者請將全文或網址轉發本板 個人辦理者 主辦人:(必列Pttid、綽號暱稱、email、 、居住地區及其他可供 聯繫之方式,參加者確定報名 給手機號碼方便聯繫) (選列真實姓名、服務單位及其他 可驗證之個資,可公開或不公開) 協辦人:與主辦人同 報名對象:(可列年齡、職業、無固定交往對象) 活動人數: 活動地點: 活動時間: 活動費用: 活動方式: 注意事項: (其他請自行補充) 選列資料依活動後參與者的意願 方給(包括手機、LINE、ig等社群) 重新檢視一般並無失當之處! 聯誼以LINE等群組形式招募亦同 個人資料保護法,關於個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 公職板(PublicServan)板主alees 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216.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67370750.A.940.html ※ 編輯: alees (1.168.216.12 臺灣), 09/02/2019 05:53:46

09/02 07:11, 4年前 , 1F
建議修板規,要辦活動的一律公開主辦人姓名及服務單位,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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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大家才有辦法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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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7:35, 4年前 , 3F
主辦人的個資不應該只有板主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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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7:38, 4年前 , 4F
公開主辦人姓名及服務單位,這非常基本吧。主辦人公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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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萬一後續活動出事,板主也不須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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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7:48, 4年前 , 6F
建議主辦人也要留電話。不然若只寫王小明在總統府服務,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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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7:48, 4年前 , 7F
樣也難找人。大家對於活動內容有疑義,也可打電話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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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7:51, 4年前 , 8F
像上次工會文,最後大家還是不知主辦人姓名,服務單位及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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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7:51, 4年前 , 9F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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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7:55, 4年前 , 10F
也提醒板主,聯誼活動發文門檻提高後,可能以後會有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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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讀書會名義掛羊頭賣狗肉,不可不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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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7:56, 4年前 , 12F
譬如王小明貼徵求讀書會群組文,然後再約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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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8:18, 4年前 , 13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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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8:29, 4年前 , 14F
溯及讚讚,得大法官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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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8:42, 4年前 , 15F
溯及既往,等於之前工會連署也撤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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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8:55, 4年前 , 16F
本篇公告只規定聯誼文,工會連署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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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00, 4年前 , 17F
但工會連署,大家還是不知主辦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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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06, 4年前 , 18F
難道工會連署不用同等要求嗎?況板主之前也在推文中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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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06, 4年前 , 19F
辦人釋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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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08, 4年前 , 20F
工會連署一樣是辦活動,蒐集的個資更多,怎麼反而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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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09, 4年前 , 21F
那這樣隨便路人甲乙丙丁都可po工會連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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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12, 4年前 , 22F
知道辦活動的聯絡窗口是誰,這很基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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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50, 4年前 , 23F
覺得可以折衷一下 例如要辦連署 或是聯誼啥碗糕的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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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50, 4年前 , 24F
友對主辦有疑慮的部分可以在主辦寄信給板主詢問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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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50, 4年前 , 25F
要求填上 主辦也可能怕現實生活被搔擾 畢竟這裡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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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50, 4年前 , 26F
公開板面不是限制非公務人員不能來....(網頁版用goo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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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50, 4年前 , 27F
e也可以搜到 這種不是站內信提供就能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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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59, 4年前 , 28F
讚同,我願將個人資料告知版主,並與所有報名出席夥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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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59, 4年前 , 29F
享,而非在版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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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01, 4年前 , 30F
我的想法是既然板主同意機關及個人都可在此貼辦活動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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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01, 4年前 , 31F
不能因為個人主辦就可免除提供主辦窗口資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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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05, 4年前 , 32F
不過,既然版主對本人態度不敢恭維,我也只能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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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08, 4年前 , 33F
很多活動,大家都是看主辦單位,活動計畫,活動地點及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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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才決定是否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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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09, 4年前 , 35F
看一下才想起來樓上的主辦..... 是說我也只是問一下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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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條件主辦是否願意提供參加者等同的個資以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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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09, 4年前 , 37F
結果被主辦開地圖炮 版主不敢恭維好像也蠻正常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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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15, 4年前 , 38F
pk兄,你贏了,不必再主張什麼了,因為以後大概不會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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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15, 4年前 , 39F
人辦聯誼,所以您擔憂的都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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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0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9/03 07:49, 4年前 , 100F
這樣不太好吧,只有ptt id,如何辨識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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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7:51, 4年前 , 101F
e mail及手機門號也都可造假。像註冊gmail很容易,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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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7:51, 4年前 , 102F
也很多在賣靶機門號(不用雙證件就可購買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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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7:59, 4年前 , 103F
主辦人必公開真實姓名及服務單位,並非個人主辦活動即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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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7:59, 4年前 , 104F
公開,否則容易有掛羊頭賣狗肉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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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8:13, 4年前 , 105F
我服務的單位就是會接觸到外配,陸配,因此提供一個管道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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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8:14, 4年前 , 106F
大家知道。版主不用想太多,沒人會害你嘲諷你的。說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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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8:14, 4年前 , 107F
不知道怎麼回事,就算辦聯誼活動,孤男寡女還是一堆,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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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8:14, 4年前 , 108F
單身的都有自己的標準,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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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8:15, 4年前 , 109F
反而去找外配,陸配,成功率很高,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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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8:22, 4年前 , 110F
公開一見就明,但私下我是不知道啊!正如我退出的那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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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8:23, 4年前 , 111F
好發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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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8:23, 4年前 , 112F
我也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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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0:46, 4年前 , 113F
若板主檢驗個資,會打電話去主辦人的服務單位確認身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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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ees (1.168.223.220 臺灣), 09/03/2019 12:45:16

09/03 16:40, 4年前 , 114F
喔?原來現在主辦人也得在版面公開手機和電郵啊?如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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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40, 4年前 , 115F
這樣的話,就算版主不删文,我自己也會取消活動。哇甘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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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40, 4年前 , 116F
耶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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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48, 4年前 , 117F
以後都是友情人脈低調來約,你們就繼續個資沒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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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55, 4年前 , 118F
你們這麼搞,我沒差,但害到那些有需要卻只能在這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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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55, 4年前 , 119F
或不想參加商業活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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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7:05, 4年前 , 120F
你們在虚擬世界搞那麼多事,這樣有成就感?在下只能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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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7:05, 4年前 , 121F
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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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9:21, 4年前 , 122F
有必要這麼激動嗎?我已經很折衷了!又不是要您的真實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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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9:23, 4年前 , 123F
服務單位公開,不然去歐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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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0:26, 4年前 , 124F
熟齡聯誼還好吧,樂觀其成。是要怕什麼,杞人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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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35, 4年前 , 125F
說起聯誼,我這個年代算是本版最早的吧?要溯及到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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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35, 4年前 , 126F
我們好幾對都結婚生子了,所有主辦都上岸,小孩上小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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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38, 4年前 , 127F
總得要驗的 約出來見面先看看證件嘛 本名和單位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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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39, 4年前 , 128F
這個部分講明白就好 當天一定要帶有相片的識別證或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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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41, 4年前 , 129F
1.提前蒐集是不合理的 當年我們的個資 是結束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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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42, 4年前 , 130F
2.主辦要有心也要有肩膀 可能還要點顏值 自己要賣得出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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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43, 4年前 , 131F
3.有沒有不提供?沒有的事 大家都很願意持續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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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46, 4年前 , 132F
所以主辦不要自己單幹嘛 三兩男女組個團出來打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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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50, 4年前 , 133F
我不希望未來,公職版完全沒有聯誼文,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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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52, 4年前 , 134F
主辦群個人特質很重要 總要有個理由 辦個事 讓人家看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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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56, 4年前 , 135F
難道是當年我們男女品質都好?就是缺管道蒐集對方的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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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09, 4年前 , 136F
公職板不至於沒有聯誼文,我覺得您適時說出想法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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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43, 4年前 , 137F
「提前蒐集個資是不合理的」,我也覺得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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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ees (1.168.219.129 臺灣), 09/12/2019 08:13:03
文章代碼(AID): #1TR2t-b0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