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採購法議價疑問?
※ 引述《Terrykho (那個那個)》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目前在承辦一件未達公告金額的財物採購。截標前2家廠商投標,開標後審
: 標結果1家未符規格為不合格標,僅1家價格標。2家廠商皆未到場。開價格後報價低於底
: 價。請問一下處理方式那種較為適當?
: 1.報價低於原先底價,決標予該廠商。
: 2.僅餘1間廠商,應根據廠商報價重訂底價做議價。廠商未到場以書面通知廠商減價。
: 由於採購法文中敘明一間廠商投標可當場改為議價,若為2間廠商投標似乎不太符合。請
: 問有相關函釋或案例可提供解決方向?謝謝各位先進。
2家投標,如果你有事先簽准未達3家改採限制性招標,那才可以開標
這個要注意一下
再來開標後進行審標,1家合格,1家不合格
那接下來就是跟合格廠商進行議價
(這段錯了,不好意思,應該是比價才對)
議價前的確應該參考廠商報價再訂底價
不過也沒規定參考後的底價一定要比廠商報價低啊
就如m板友說的,叫你們首長新的底價跟廠商報價一樣就好
啊如果你們要鳥毛,新的底價堅持要比廠商報價低
那就是依採購法第60條,通知他們來減價吧
大概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64.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57625923.A.257.html
※ 編輯: eno4022 (111.83.64.84), 05/12/2019 09:56:24
→
05/12 09:59,
5年前
, 1F
05/12 09:59, 1F
→
05/12 09:59,
5年前
, 2F
05/12 09:59, 2F
→
05/12 11:11,
5年前
, 3F
05/12 11:11, 3F
→
05/12 11:12,
5年前
, 4F
05/12 11:12, 4F
→
05/12 11:13,
5年前
, 5F
05/12 11:13, 5F
你說得對,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時,依投標家數來看是比價沒錯,不能當議價處理
所以那應該就是合格的那家廠商報價低於底價,所以直接決標了
※ 編輯: eno4022 (111.83.64.84), 05/12/2019 11:34:0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