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採購法議價疑問?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eno)時間5年前 (2019/05/12 09:52), 5年前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Terrykho (那個那個)》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目前在承辦一件未達公告金額的財物採購。截標前2家廠商投標,開標後審 : 標結果1家未符規格為不合格標,僅1家價格標。2家廠商皆未到場。開價格後報價低於底 : 價。請問一下處理方式那種較為適當? : 1.報價低於原先底價,決標予該廠商。 : 2.僅餘1間廠商,應根據廠商報價重訂底價做議價。廠商未到場以書面通知廠商減價。 : 由於採購法文中敘明一間廠商投標可當場改為議價,若為2間廠商投標似乎不太符合。請 : 問有相關函釋或案例可提供解決方向?謝謝各位先進。 2家投標,如果你有事先簽准未達3家改採限制性招標,那才可以開標 這個要注意一下 再來開標後進行審標,1家合格,1家不合格 那接下來就是跟合格廠商進行議價 (這段錯了,不好意思,應該是比價才對) 議價前的確應該參考廠商報價再訂底價 不過也沒規定參考後的底價一定要比廠商報價低啊 就如m板友說的,叫你們首長新的底價跟廠商報價一樣就好 啊如果你們要鳥毛,新的底價堅持要比廠商報價低 那就是依採購法第60條,通知他們來減價吧 大概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64.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57625923.A.257.html ※ 編輯: eno4022 (111.83.64.84), 05/12/2019 09:56:24

05/12 09:59, 5年前 , 1F
所以我才會說你們一開始好像不太對,就是這原因....
05/12 09:59, 1F

05/12 09:59, 5年前 , 2F
上面這個推錯位置了
05/12 09:59, 2F

05/12 11:11, 5年前 , 3F
e大,他們家一次投一次開,照法規面宜以比價程序進行
05/12 11:11, 3F

05/12 11:12, 5年前 , 4F
只是比價過程發現某廠商資格不符,另外一位廠商資格符合
05/12 11:12, 4F

05/12 11:13, 5年前 , 5F
且報價進入底價,主持人宣布得標 就可以做紀錄了
05/12 11:13, 5F
你說得對,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時,依投標家數來看是比價沒錯,不能當議價處理 所以那應該就是合格的那家廠商報價低於底價,所以直接決標了 ※ 編輯: eno4022 (111.83.64.84), 05/12/2019 11: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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