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六條第五款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雜貨店的老闆)時間6年前 (2018/06/09 19:00), 編輯推噓8(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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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現職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資歷之一者,得認為具有擬調任之薦任職務職系 專長: 一、具有第五條各款資歷之一。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其考試類科或職系與調任職 務職系性質相近。 三、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學校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其科別性質與調任職 務職系性質相近。 四、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最近十年在專科學 校以上學校(含尚未畢業者),曾修習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之科目二十學分以上;其 所修習科目,依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普通考試專業科目,參酌調任職務之職系說 明書所定工作性質及內容,計其學分。但科目相同或類似之學分應合併計算,最高以六學 分為限。 五、曾任行政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相當委任第五職等以上 職務或曾任中尉以上軍官滿二年,且其工作性質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成績優良有證 明文件。 想請問各位前輩,第五款是什麼意思?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81.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28542034.A.C56.html

06/09 19:09, 6年前 , 1F
依委五工作經驗認定啊 你想瞭解什麼意思
06/09 19:09, 1F

06/09 19:12, 6年前 , 2F
重點在於性質相近的認定標準...呵呵...
06/09 19:12, 2F

06/09 20:56, 6年前 , 3F
如果我現在工作滿二年(薦六社會行政),想轉職系為(衛生
06/09 20:56, 3F

06/09 20:56, 6年前 , 4F
行政),工作性質類似。有辦法依這款轉職系過去嗎?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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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0:56, 6年前 , 5F
誰來認定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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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1:34, 6年前 , 6F
當然是銓敘部認定啊......這還要說嗎......
06/09 21:34, 6F

06/09 21:51, 6年前 , 7F
所以是由原單位先開在職證明嗎?然後向銓敘部申請認定嗎
06/09 21:51, 7F

06/09 21:51, 6年前 , 8F
?不太清楚申請流程有前輩依這款轉職系過嗎?
06/09 21:51, 8F

06/09 22:37, 6年前 , 9F
性質相近的標準不明阿...自由心證?
06/09 22:37, 9F

06/09 22:40, 6年前 , 10F
銓審的公務員有職系,所以服務證明書不會開工作內容證
06/09 22:40, 10F

06/09 22:40, 6年前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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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2:49, 6年前 , 12F
我的就有開工作內容,也依第五款認定職系
06/09 22:49, 12F

06/09 22:57, 6年前 , 13F
可以請A大。再淸楚地說明你是什麼職系然後怎麼申請轉職系
06/09 22:57, 13F

06/09 22:57, 6年前 , 14F
的嗎?感謝你了
06/09 22:57, 14F

06/09 23:24, 6年前 , 15F
這款通常是給沒有職系的職務用的 或是約聘僱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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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30, 6年前 , 16F
樓上正姊
06/09 23:30, 16F

06/09 23:41, 6年前 , 17F
所以目前有職系的只能乖乖走第四款修學分這條路了??
06/09 23:41, 17F

06/10 00:06, 6年前 , 18F
樓上,你就資料準備準備寄給銓敘部,他們自然會確認定性質相
06/10 00:06, 18F

06/10 00:06, 6年前 , 19F
近不相近了。
06/10 00:06, 19F

06/10 00:12, 6年前 , 20F
這要想辦法去跑去解釋 不然很容易不被採認
06/10 00:12, 20F

06/10 07:42, 6年前 , 21F
那就只準備服務証明書(原單位開)然後要請欲開缺的單位
06/10 07:42, 21F

06/10 07:42, 6年前 , 22F
開職務工作內容?然後寄給銓敘部。試試看?
06/10 07:42,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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