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公務單位內部表達意見的管道或檢舉管道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銓銓)時間6年前 (2018/04/18 20:03), 6年前編輯推噓2(5316)
留言24則, 1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代PO 各位前輩晚安 小弟目前在稅務單位擔任約聘僱人員 工作項目平常都身兼多職,除了本身約聘雇的工作, 工讀生的工作也做(例如一些手工作業、基本行政處理或勞力), 稅務員的工作內容也做(例如管區、查審等), 因為機關人員編制的關係,人力根本不足但編制卻是滿額狀態! 但是最近又因為人手關係,也要出去宣導做簡報講習 但是講師不能寫自己,為什麼約僱不能領講師費,要給別人領,算貪汙嗎? 想問各位前輩們, 若是對種種制度有不合理的事情,內部是否有意見表達的管道? 謝謝回答~ 歐對了 我不能離職,有房貸跟一家老小要照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34.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24053007.A.6A6.html

04/18 20:08, 6年前 , 1F
沒有,只能說你不做還有一堆人可以頂替你。
04/18 20:08, 1F
前輩,對阿真的 ,只是想走還要等人補才可以,長官不放

04/18 20:11, 6年前 , 2F
請賭上那微薄的可能、積極去反映,即使應該不會結果
04/18 20:11, 2F
前輩,真的不會有結果,不會有人想管這個

04/18 20:11, 6年前 , 3F
還是應該要有人把真話說出來
04/18 20:11, 3F

04/18 20:12, 6年前 , 4F
紅明顯 建議不要...你考上後在公務界會被黑
04/18 20:12, 4F
前輩,對啊我也擔心,壞事傳千里 ※ 編輯: zenfone6 (115.82.34.44), 04/18/2018 20:24:05 ※ 編輯: zenfone6 (115.82.34.44), 04/18/2018 20:25:27

04/18 20:28, 6年前 , 5F
約聘僱不是都有後台嗎?直接運作跟他拼了。
04/18 20:28, 5F
前輩,我沒有背景歐,考試進去的

04/18 20:29, 6年前 , 6F
有房貸和一家大小要養,還當約僱職代?你不知道考上的人
04/18 20:29, 6F
前輩,我不是職代拉,一年一聘那種,沒佔稅務員的缺,您誤會了

04/18 20:29, 6年前 , 7F
來報到就要離職嗎?
04/18 20:29, 7F
沒意外的話一年一聘是形式,都可以一直做下去,除非自己辭

04/18 20:32, 6年前 , 8F
樓上他是約聘僱,又不是職代,你有沒有讀懂啊?
04/18 20:32, 8F
※ 編輯: zenfone6 (115.82.34.44), 04/18/2018 20:34:57 ※ 編輯: zenfone6 (115.82.34.44), 04/18/2018 20:36:48

04/18 20:58, 6年前 , 9F
約僱不能領講師費有點不合理了吧
04/18 20:58, 9F
前輩,講師是不是只能是正式的

04/18 21:26, 6年前 , 10F
同樓上,哪來的規定説不行?
04/18 21:26, 10F
前輩,他們說簽要寫正式的

04/18 21:29, 6年前 , 11F
看發錢的是公家機關或民間公司,分別成立偽造公文書或私文
04/18 21:29, 11F

04/18 21:29, 6年前 , 12F
書罪。別阿呆了,去找上一層的長官反應,不然直接找政風
04/18 21:29, 12F

04/18 21:30, 6年前 , 13F
被抓到就算緩起訴,以後大概也跟公部門的工作絕緣了,除非
04/18 21:30, 13F

04/18 21:30, 6年前 , 14F
你有吳音寧的靠山
04/18 21:30, 14F
前輩,真羨慕她,被罵一罵而已還是過的很好

04/18 21:30, 6年前 , 15F
國稅局這幾年招考的約聘僱就那幾隻,要查是誰不難……
04/18 21:30, 15F

04/18 21:31, 6年前 , 16F
有本事請考進來~
04/18 21:31, 16F
前輩,謝謝小弟有在努力,一定會被輕易揪出來的

04/18 21:44, 6年前 , 17F
檢舉是沒用的,要就直接去地檢署
04/18 21:44, 17F
前輩,我並無直接事證,因為是一同出去,只是我講而已 ※ 編輯: zenfone6 (115.82.34.44), 04/18/2018 21:47:21

04/18 21:56, 6年前 , 18F
https://goo.gl/2bjhib 要寫告發狀 至少證據理由也要充分
04/18 21:56, 18F

04/18 21:57, 6年前 , 19F
不然自己就曝光 最後還不起訴的話 事後處境堪憂
04/18 21:57, 19F

04/18 21:58, 6年前 , 20F
詐欺偽造文書...等 金額不大的話 檢察官可能會傳告發人去
04/18 21:58, 20F

04/18 21:59, 6年前 , 21F
弄了一年最後偵查終結 來個證據不足或微罪不起訴 兩頭空空
04/18 21:59, 21F
前輩謝謝提供,是小錢拉,可能不符合時間成本,只是很不平,又不是功德院 ※ 編輯: zenfone6 (115.82.34.44), 04/18/2018 22:11:41

04/18 23:51, 6年前 , 22F
內聘講師鐘點費1000元不是嗎? 有錢就給呀
04/18 23:51, 22F

04/18 23:52, 6年前 , 23F
公部門如果有良好檢舉管道,又願意接納下屬意見,就不會是
04/18 23:52, 23F

04/18 23:52, 6年前 , 24F
現在這幅任人宰割的樣子了.
04/18 23:52,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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