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當初縣市合併是怎麼調整的?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light)時間6年前 (2018/04/15 14:04), 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6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想請問當初縣市合併的時候,如果是本來2個單位都有的機關,比如主計處,環保局,社會局等,有移到同一個地方上班嗎? 就是假如我本來在縣政府上班,合併後上班地點就變成市政府了。 除了地點外,縣市合併對基層還會有什麼比較大的影響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60.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23772280.A.A49.html

04/15 14:32, 6年前 , 1F
沒有,會分成兩個市政中心,直到蓋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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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6:24, 6年前 , 2F
初期都是各自辦公 只是名稱改變 以後才會慢慢調
04/15 16:24, 2F

04/15 18:32, 6年前 , 3F
那公文要送給哪一個主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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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兩邊都有各自的股長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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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9:12, 6年前 , 5F
苦是作員額控管跟組職編製的人事承辦人跟負責廳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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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9:12, 6年前 , 6F
的秘書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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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9:41, 6年前 , 7F
在合併前位子都搶好了吧...應該都有代決行的機制
04/15 19:41, 7F

04/15 20:03, 6年前 , 8F
常務官局長變副局長 九等副座變專委之類的
04/15 20:03,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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