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志願役買年資問題,與釋字455號意旨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Fries)時間6年前 (2018/01/14 12:07), 編輯推噓0(2216)
留言20則, 1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強者我朋友最近初任公職,打算繳錢買回年資,提早退休 由於朋友之前是服志願役,得到機關人事部門回應:志願役無法買回退休年資 上網查了一下才發現,原來志願役在當初申請退休領回退休金時,年資就結算了 翻了一下相關法條,又看了大法官釋字第455號解釋內容 釋字455號:按憲法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義務役軍人與志願役軍人之服役時間 長短與專業知識或屬有間,但於服役期間所應負之忠誠義務與其所服之勤務,與志願役軍 人尚無差別,軍人依法所應享有服役年資計算之權益,不宜因其役別為義務役或志願役而 有所不同。 可是實際上替代役、義務役有權買回退休年資;而志願役卻無選擇買回退休年資的權利 這樣難道沒有牴觸釋字第455號解釋的意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31.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15902844.A.EE0.html

01/14 12:09, 6年前 , 1F
我比較好奇 買休假年資 這樣有比較划算?
01/14 12:09, 1F

01/14 12:11, 6年前 , 2F
你自已都講了 退伍當時已經自已結算了 並不是沒算給他
01/14 12:11, 2F

01/14 12:11, 6年前 , 3F
而是自願結清就從頭開始 不然可以允許反反復復 才是破
01/14 12:11, 3F

01/14 12:12, 6年前 , 4F
壞法安定性
01/14 12:12, 4F

01/14 12:18, 6年前 , 5F
解釋文是服役年資,你講的是退休年資
01/14 12:18, 5F

01/14 12:23, 6年前 , 6F
退伍時就領年金了 難道要領2次?
01/14 12:23, 6F

01/14 12:25, 6年前 , 7F
應該不能說領兩次吧?因為把錢繳回去,也沒有領兩次的問題
01/14 12:25, 7F

01/14 12:38, 6年前 , 8F
現在辭職以後領回退撫金的話,如果回任公職,也不能再繳
01/14 12:38, 8F

01/14 12:38, 6年前 , 9F
回去
01/14 12:38, 9F

01/14 12:48, 6年前 , 10F
反反覆覆是只允許政府做的事,小老百姓是不准的
01/14 12:48, 10F

01/14 12:50, 6年前 , 11F
沒 結算就是結算了 就像辭職也可選擇領回退撫或選不領
01/14 12:50, 11F

01/14 12:51, 6年前 , 12F
一旦領回 前面退撫離年資就是結清了 再任公職無法併計
01/14 12:51, 12F

01/14 12:55, 6年前 , 13F
買年資正確的是補繳退撫基金 志願役本來就有繳退撫基金
01/14 12:55, 13F

01/14 12:57, 6年前 , 14F
志願役退役後再任公職不用補繳退撫基金 本來就有加入
01/14 12:57, 14F

01/14 13:00, 6年前 , 15F
有差嗎?? 不是都要做到65歲才能領退休金...
01/14 13:00, 15F

01/14 13:00, 6年前 , 16F
傻了才繳回去...
01/14 13:00, 16F

01/14 17:09, 6年前 , 17F
如果有開放,我也不願繳回買年資,服役五年半
01/14 17:09, 17F

01/14 19:46, 6年前 , 18F
志願役當六年退休金就有80幾萬了 我不懂還要買什麼年資
01/14 19:46, 18F

01/14 21:59, 6年前 , 19F
就結算了還買個屁
01/14 21:59, 19F

01/15 08:14, 6年前 , 20F
如果你是大雄才有機會回去改
01/15 08:14, 20F
文章代碼(AID): #1QMjTyxW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