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辦活動要先借場地還是先送計畫書?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我是小蜜)時間6年前 (2017/09/07 19:21), 6年前編輯推噓2(2012)
留言1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基金會要來跟公所借場地辦活動 該活動社會局有補助經費 可是來借場地的時候就要檢附場地計畫書 這樣才知道他跟社會局要的場地費的項目經費是多少 可是活動計畫書還沒核定過 如果借完場地後再自己修改計畫書的金額報局核定 因為我家會計考慮很多....怕會有低價高報的情形 我後來想想除非收據造假才有可能有價差 場地借用的核定函上面要寫場地費及冷氣費跟申請人收多少 副本給社會局知道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9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4783303.A.F82.html

09/07 19:45, , 1F
場地管理辦法沒有公定價嗎?
09/07 19:45, 1F

09/07 19:46, , 2F
如果沒寫或沒有管理辦法,要怎麼收租金?
09/07 19:46, 2F
有公定價,可是非營利機構辦理公益活動可以減免 但是每座活動中心依照租借場地不一樣,價錢也都不一樣 ※ 編輯: iivvine (111.252.92.36), 09/07/2017 19:49:37 ※ 編輯: iivvine (111.252.92.36), 09/07/2017 19:52:22 ※ 編輯: iivvine (111.252.92.36), 09/07/2017 19:54:15

09/07 20:03, , 3F
那就收據開多少就核多少囉,賸餘款要勻支還是繳回看計
09/07 20:03, 3F

09/07 20:03, , 4F
畫核定,如果對方好膽拿假收據核銷也是對方偽造文書
09/07 20:03, 4F
我家會計是說怕有給申請人減免,後來又報原價給社會局 建議叫我用原價收,只因為非營利機構的認定沒有一定的定義 還有我跟另外一個都是場地租借的民政課的承辦的定義不一樣 民政課的承辦的定義是只要對外募捐的或有別的機關補助的 就一律不予減免 可是社福團體大部分都是財團法人本來就都是用募捐成立的不然勒 有別的機關補助更妙了 我跟申請人收多少他在跟社會局報多少 那我收多收少有差嗎?都是人民的納稅錢 我的定義是立案證書拿過來再加上是要辦救濟街友的活動 總不可能跟街友收費吧! 可是會計看了立案證書後就說每個都這樣寫它們是辦社會福利的 再加上有社會局補助所以退回來給我 可是法條上並沒有這一條那我簽上面要改成甚麼?? 簽說會計的意見表示有別的機關補助所以認定他不是非營利機構??? ※ 編輯: iivvine (36.233.139.13), 09/08/2017 05:00:35

09/08 07:21, , 5F
通常這種申請先提計畫書 活動完要要再申請核銷 就兩道
09/08 07:21, 5F

09/08 07:21, , 6F
關卡還在糾結計畫書改不改? 計畫書寫高寫低 總是會有
09/08 07:21, 6F

09/08 07:22, , 7F
實報實銷 除非是就地審計 就要求檢附單據核實支付就行
09/08 07:22, 7F

09/08 07:22, , 8F
只是這樣你們會更累…
09/08 07:22, 8F

09/08 08:44, , 9F
場地管理辦法的主管是你們,不是會計,該不該減免是你
09/08 08:44, 9F

09/08 08:44, , 10F
們認定,正是因為非營利組織沒有明確定義,所以你們說
09/08 08:44, 10F

09/08 08:44, , 11F
了算,接受補助就不減免只是其他課的內規,如果會計反
09/08 08:44, 11F

09/08 08:44, , 12F
對就請他簽註意見,看一層怎麼批就怎麼做
09/08 08:44, 12F

09/08 09:24, , 13F
這兩個其實都不是重點,如果有長官一句話程序都是後補
09/08 09:24, 13F

09/08 09:24, , 14F
的(逃
09/08 09:24, 14F
文章代碼(AID): #1PiIl7-2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