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GOOGLE表單分享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我是小蜜)時間6年前 (2017/08/23 15:24), 6年前編輯推噓3(3020)
留言23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民政課的承辦需要建置某志工系統的人員 系統是要用EXCEL檔匯入 但是志工的報名表是WORD檔(通常志工都用寫的) 如果要建置EXCEL的話就要一筆一筆打上去 一共將近有30個問項,我們有50個以上的志工 如果真的要一筆一筆KEY上去的話真的要花費很多時間 於是我幫她建了GOOGLE表單 大部分都是用「單選」或是「複選」 就可以在「回應的EXCEL」上面看到「文字」 「回應的EXCEL」在全部都提交完之後再一次下載到電腦成XLS檔 再修改一下就可以上傳系統了 如果別的單位的承辦A也需要的話 就設定那一筆表單的分享給那位承辦A的雲端硬碟 承辦A到他的雲端硬碟再設定「建立副本」 把副本變成他們自己單位的GOOGLE表單 不過承辦A的GMAIL要給我才能幫他做設定 就資源共享*^^* 建議如果志工很少的話就一筆一筆KEY 如果志工很多的話用GOOGLE表單會比較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36.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3473085.A.26D.html

08/23 15:37, , 1F
長官:機敏資料 不可外流 勿使用公開平台!
08/23 15:37, 1F

08/23 15:46, , 2F
如果你沒有設定公開的話,就不會有公開的問題。
08/23 15:46, 2F

08/23 15:48, , 3F
而且愈來愈多的報名表單都是用G表做的。^^
08/23 15:48, 3F

08/23 16:28, , 4F
基本上會越來越多沒錯,但考量到個資問題,我也想知道
08/23 16:28, 4F

08/23 16:28, , 5F
能做跟不能做的依據是什麼(什麼什麼法,或作業辦法)
08/23 16:28, 5F

08/23 16:31, , 6F
如果政府覺得不能弄google表單就該自己開發一個平台
08/23 16:31, 6F

08/23 16:31, , 7F
甚麼年代了還在那邊一筆一筆慢慢輸入...
08/23 16:31, 7F

08/23 16:52, , 8F
喜咧公三小?
08/23 16:52, 8F

08/23 17:11, , 9F
當然是聰明沒錯,但表單有寫我的個資有同意上傳至google
08/23 17:11, 9F

08/23 17:11, , 10F
雲端備份?
08/23 17:11, 10F
所以我要在那一張WORD檔案的志工報名表補上這句話!?

08/23 18:45, , 11F
很多單位都有類似的投票系統或報名系統,那就還好
08/23 18:45, 11F

08/23 18:47, , 12F
但若用不歸你管的系統蒐集個資,目前我是沒找到比較好
08/23 18:47, 12F

08/23 18:47, , 13F
的說服來源或法條拉
08/23 18:47, 13F
如果法律沒規定的事情...你做了會有疙瘩...所以不會去做 還是覺得因為法律沒規定.....所以就去做了 我猜不會去做的比較多,因為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 編輯: iivvine (111.252.96.101), 08/23/2017 19:46:42 ※ 編輯: iivvine (111.252.96.101), 08/23/2017 19:47:43

08/23 20:09, , 14F
承辦人該做的事情是用科學化方法評估個資洩漏風險,然後簽給
08/23 20:09, 14F

08/23 20:10, , 15F
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後照辦,一旦出事,承辦人責任較輕
08/23 20:10, 15F

08/23 20:11, , 16F
沒有經過合理評估和核准就直接執行,責任就是承辦人自負
08/23 20:11, 16F

08/23 20:12, , 17F
行政法規體系沒有明文禁止的事項,機關都得就其法定職權範圍
08/23 20:12, 17F

08/23 20:13, , 18F
內業務需要妥處,就看承辦人會不會運用行政簽核讓創新構想正
08/23 20:13, 18F

08/23 20:13, , 19F
式化
08/23 20:13, 19F

08/23 20:55, , 20F
估狗根本不在意你那資料,但是當被人拿出來嘴的時候
08/23 20:55, 20F

08/23 20:56, , 21F
最好還是有保護自己的方式,公務機關出張嘴的太多了
08/23 20:56, 21F

08/23 20:57, , 22F
資料還是依機敏性區分揭露度會比較好,但不是否定你
08/23 20:57, 22F
1.區分揭露度的意思是他們的資料要有一部分打**號?? 除了姓名之外,再把其他問項的個資隱蔽起來 要把上傳的系統改成可以接受這樣的格式也不錯 2.生活上我想想有危險性的東西卻沒有法源列管的 我突然想到做菜用的菜刀..不知是否貼切 3.民政課的承辦除了志工業務, 還有宗教、寺廟、衛生等等其他的業務 如果來一個文來說請三天內搞定志工系統的報名 光是公文數一天量就很多,更何況宗教寺廟要跑外面去處理 當你處理完公文和跑完外面時就已經接近快下班了 如果你選擇KEY這個東西到晚上11點,才完成一半而已 明天繼續這樣,也搞到晚上11點才會全部KEY完成 用G單的話點一點系統就會自動幫你排好 如果你是承辦...你做完這些常規要做的業務就累死了 你也會選擇一筆一筆輸入嗎?? 除了本課裡面的還要應付內稽和內控,若是普查年還要強迫加入普查 我只能說大家都哀哀叫 因為我們的業務沒有退場的機制, 前一任的長官想的idea她離開之後沒有檢討要不要繼續做 新的長官來又想出新花樣 上級單位又把他們的業務下放 就這樣業務一直累積下來,同仁的工作量也愈來愈多 我是能幫就幫忙而已囉 PS:業務到底要怎樣才會有退場的機制 或是甚麼時候才會檢討該不該繼續做呀?? 像我同事之前調查寺廟減少香和經紙的數量是多少 我問他這個要怎麼調查壓..這個你去問寺廟他們也不知道吧 如果光從營業額下手,那周邊的很多香鋪都要去一間一間問才有可能有精準的結果 我覺得應該直接去問香和經紙的中盤商或是工廠的缺損情形還比較正確 到底甚麼時候才可以不用作這樣的調查壓???

08/23 21:01, , 23F
我們單位直接鎖google雲端相關功能 我完全不能用QQ
08/23 21:01, 23F
※ 編輯: iivvine (114.46.138.237), 08/24/2017 05:21:56 ※ 編輯: iivvine (114.46.138.237), 08/24/2017 05:56:24
文章代碼(AID): #1PdIsz9j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