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職務代理人離職問題消失
請問各位職代先進,職務代理人此等職位是沒有任期保障,一旦代理的原因消失就必須即
刻離職。小弟想問的是:1.期滿解職(新任公務員到職)。2.原承辦人提前復職。3.自請離
職。
這三種解除職代的方式不同,那麼從公家機關拿到的服務證明書解職事由會有所不同嗎?
亦或是拿到的服務證明書都是一樣的,只是所載的服務時間有所差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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