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職務代理人離職問題消失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7/24 20:53),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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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職代先進,職務代理人此等職位是沒有任期保障,一旦代理的原因消失就必須即 刻離職。小弟想問的是:1.期滿解職(新任公務員到職)。2.原承辦人提前復職。3.自請離 職。 這三種解除職代的方式不同,那麼從公家機關拿到的服務證明書解職事由會有所不同嗎? 亦或是拿到的服務證明書都是一樣的,只是所載的服務時間有所差別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25.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0900787.A.B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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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機關證明上的事由會註明。程序也不一樣,自請離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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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簽,到期自己跑完離職程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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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代沒啥留戀的 做不下去儘早離職 對本人與機關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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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如果是契約期限到了,離職原因是僱用期間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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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請離職就是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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