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這次修法第38條第四項 合理嗎?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a172706)時間7年前 (2017/07/11 13:44), 編輯推噓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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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修法第38條第四項 施行後退休生效者 應按退休生效時之待遇標準計算每月退休所得 不再隨在職同等級人員 本俸之調整重新計算 這合理嗎? 都不用考慮CPI嗎 至少應該比照勞保年金每5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調整吧 否則錢越來越薄 等到老時還夠生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217.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9751841.A.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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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注意到,因為公務員以後只領5年,所以不用考慮C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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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誤會啦,名義上是「退休金」實際上是「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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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不考慮物價指數調漲已退休人員退休金,但是可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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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等指標調降退休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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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條有規定可以調整,但是我個人認知只會往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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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往上調整,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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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可以隨經濟情況調所以不隨本俸調,看著吧!就算不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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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個黨敢調升的?光是跟本俸連動就已經很吃虧了,上次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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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俸是什麼時候?這中間勞保都調兩次了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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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政策設計都是為了選票,削弱公教人員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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