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比較適合請的是事假或侍親假
代為請問。
假設某當事人考取的名次很後面,能選填的服務機關遠離自己老家
(基隆--恆春,所以難以當天通勤來回)。且依照新制,三年內完全無法請調回老家。
老家只剩一名高齡(超過65歲)且已符合申請外傭照顧的直系血親(智力有退化趨勢)。
由於平常只能假日往返,平常是老人家與外傭兩人生活,而且長輩堅拒離開老家。
如果剛好遇到新舊外傭交接的過渡期(舊外傭家中有急事須提前離職),
若新聘的另一外傭一下子到服務的地點,沒有經過大約半個月至一個月的「另類環境熟悉
訓練」,當事人也不放心。
因此想說,如果在新外傭抵達的那段日子,能請約半個月至一個月的假,
搞定新外傭的「初步勤前教育與實做」(包含教導帶長輩定期回診好幾科)
並實際觀察新外傭的言行為宜,這樣子當事人在外地上班才能放心。
我的請教是:只是,以請15天至30天(多了也沒用)而言,
不知有符合名目且儘量對當事人權益損失較小的假別可以請嗎?
ex.事假?但菜鳥的事假天數好像不夠用?
ex.侍親假這個名目?能「只先請」一個月,剩下的「一年又十一個月」分批以後再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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