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填志願的依據
各位前輩們好
小妹我今年有幸普考一般行政上榜
但是名次並不前面,6X名
我是基隆人,算了臺北市+基隆市共有35個職缺
這樣我想留在這兩個縣市是否有困難?
然後填志願是不是只要填6X(=自己名次)個就好,多填好像也沒用?
打算工作一年繼續考高考
學校缺是否不錯?
大家填志願的依據都是交通方便度嗎?
我可以選出想待的縣市範圍
但是要排順序真的好難啊!!QQ
前輩們都怎麼決定志願順序的呢><
要填那麼多志願也沒辦法一一列出請益...
先謝過各位前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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