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徵一般行政助理員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比爾皮)時間7年前 (2016/08/24 11:43),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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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業務中有幼兒園土地建物管理,歡迎地政職系來報名 助理員 發布單位: 教育局 發布日期: 105-08-23 截止日期: 105-08-3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  系: 一般行政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地  址: 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有效日期: 105-08-23 ~105-08-3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4職等以上法定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 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一、幼兒園土地建物管理。 二、公幼人員薪資福利。 三、幼教活動轉知。 四、分區立案與輔導。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資訊: 1、檢具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簡表 (含照片、職務歷練、歷年考績、獎懲及自傳)。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五年 考績通知書影本 2、意者請依序備齊相關證件,於105年8月30日前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信封請註明「應徵幼兒教育科助理員」),甄選方式: 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接受面試,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 府教育局人事室網站(網址http://www.tyc.edu.tw/personal/index.php),請逕自上網 查詢;不合者如欲退回相關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不予寄還) 3、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 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吳小姐。 5、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簡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簡歷給本局調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253.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2010196.A.B7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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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幼兒園 立案輔導 這三個關鍵字 只能說顆顆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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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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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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