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務員經營部落格適宜嗎?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沙漠の舟)時間8年前 (2016/04/20 20:53), 編輯推噓5(5012)
留言17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教一下 公務員好像不得兼職工作 如果想於非上班時間從事寫部落格(痞客邦之類) 分享吃的、玩的、買的、家庭瑣事、心情之類的文章分享,然後也分享到臉書讓大家知悉認識 不知道適合嗎? 如果經營的有聲有色,以致吸引廠商接洽一些類似開箱、業配之類的,是不是完全不能接下來呢(因為可能有或多或少的酬勞) 網路上的部落客不知道公務員身份可否經營呢,是否不合宜還是沒限制 有請專業幫我解惑 謝謝你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3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61156782.A.F45.html

04/20 21:41, , 1F
可去找找函釋,似乎不是規度模作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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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21:42, , 2F
你的描述顯然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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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21:45, , 3F
適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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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21:59, , 4F
前者純分享OK 後者變成一種事業經營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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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22:25, , 5F
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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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22:49, , 6F
昨天看到那7.80個函釋非常無言,早上送報可以晚上打工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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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22:58, , 7F
有聽說某單位公務員在當專業部落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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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23:00, , 8F
不能兼差根本毫無道理, 大官自己都兼任幾百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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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要跟勞工拉近嗎 呵呵 根本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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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要跟勞工拉近,勞工錢不夠用可以兼第2,第3個,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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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只能省點花,買房子看另一半要不要一起分攤,不要的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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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靠爸或像台彩寫的一樣,每個中頭獎的都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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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1:51, , 13F
很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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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露臉讓人發現是你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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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准就好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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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08, , 16F
原則上很難說你違反什麼法規, 但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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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5:41, , 17F
沒做起來沒人理你 真的作起來 應該也不在乎公務員薪水了
04/22 15:41, 17F
文章代碼(AID): #1N5tkkz5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