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下令 跑公文8天縮至1天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llll)時間10年前 (2015/04/08 07:17), 10年前編輯推噓12(12018)
留言30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0 (看更多)
※ 引述《ryanwen (FAST CAR)》之銘言: : ※ 引述《popoallan ()》之銘言: : 讓我們來算一下從科員到市長最少要幾個章,隨便以社會局為例 : 科員--股長--專員--科長--主秘--副局長--局長 ^^^^^^^^^^^^^^^^^^^^^^^^^^^^^^^^^^^^^^^^^^ : 以後一個科只有科長,其餘全部都是科員 ^^^^^^^^^^^^^^^^^^^^^^^^^^^^^^^^^^^^^ 原po講的,是一個辦法,但缺點是,大家都不用升了 為了避免上面講的遺憾, 減章還是有1個辦法可以的, 那就是同級的只要一個看過就好, 股長跟專員 根本就是同級 主秘,副局長,局長 也是同級 股長看過,專員就不用看, 反之亦然 這樣就是四顆章了 也就是說, 走兩條線 科員 -> 股長 -> 科長 -> 主秘(副局長,局長) 專員(重要的文給專員辦) -> 科長 -> 主秘(副局長,局長) 最後, 專員能不能辦文? 當然可以阿 文書作業手冊講了, 急件, 科長都可以親辦 ps: 另外, 如果台北市社會局, 所有的文, 主秘看過了, 還要給副座, 局長看 那這個單位官僚到可怕 甲章, 乙章, 丙章, 丁章(有些單位有到丁章) 丟到哪裡去了? 主秘, 副座 廢到不敢決行, 還是局長事事攬權, 不放手, 搞到行政效率很差 這個其實真的有改革的空間 : 科長蓋完就送局長,局長蓋完給副市長,然後直接到市長 : 多簡單,四個章就搞定 : 科長以後要以一打百,所有科員的簽呈都直接由他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7.1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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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堆會辦的章要蓋呢!台北市政府的業務比台大急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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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更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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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ta (1.167.190.24), 04/08/2015 07: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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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政策好,其實以後要改成股長以上才簽文,股長以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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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日常的工作就好了+要不然股長整天沒事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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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辦單位就最大的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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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有些公文主管該決卻不敢決真的很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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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公家機關就業界就是輸在公文制度....明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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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就可決行 偏偏要搞到二層一層決行 你這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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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費時間效率嗎??? 以後改成用LINE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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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人數差那麼多,政府一件小事都有好幾種觀點要考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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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官不敢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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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長哪裡整天沒事幹?有些單位股長根本賣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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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成用LINE以後要怎麼檔管和調案啊? XD 降會害檔案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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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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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長雖然看起來自己承辦的公文不多,但每份公文都要經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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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這會輕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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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局處的基層主管基本上都賽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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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室的人沒工作柯文哲超開心的啊 又可以砍人節省經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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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科P真的蠻業界化.....又要省錢又要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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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這對員工是壞處 但對社會大眾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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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那麼多章本來就不知道要幹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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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乾脆不要有公務員,全部外包,民代也廢,fb、line直接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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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觀感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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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要府裡的文怎麼可能副局長看完直接送府,沒人這樣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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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私人企業要送到總公司的文件不用給分公司負責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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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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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9:40, , 27F
同意 被會的單位可以用會辦單先會過 之後只要主管核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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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長超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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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23:58, , 29F
反正應該很快基層人員就都是外包的了啦(約聘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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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3:48, , 30F
縮致一天,秘書室總發文,收文會哭死
04/15 13:48,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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