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公務員升遷規定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翼之星)時間9年前 (2014/08/23 13: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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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其實說穿了很簡單, 內補缺競爭時以同序列者為評比範圍, 不同序列者不能攪和在一起比, 主要理由就是比較基準的公平性考量。 3月初時已經有說要給專員級去投, 但包括原PO在內均未投遞, 已被視為無意願參加甄選, 這是鐵板釘釘的事實, 除非原PO能舉出足夠的理由來說服, 否則木已成舟。 8月再開內補缺時, 把專員級人員排除在外是合理的做法, 不然專員級這票人想投就投,不想投就不投, 都給這票人去玩就好啦。 換成我是承辦,我也不會讓專員級來投, 就算來投,我也會在簽上註明這位大哥在3月時已無參與甄選意願, 並請納入考量,以維其他次序列參加甄選者於競爭上的公平性。 以上意見,提供原PO參考。 ※ 引述《ONLINE1 (株式會社)》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想請問 本單位目前有秘書缺(8-9) : 本人目前是專員(7-8)屬次一序列 : 秘書缺已於三月在公佈欄公告7天 : 當時次一序列(包括本人)無人投缺 : 現在八月在公佈欄又公告7天 : 但是"只限再次一序列"也就是科員(5-7) : 人事單位說專員(7-8)在八月都不能再丟履歷, : 三月沒丟履歷視同無意願, : 也就是次一序列均不能應徵, : 只有再次一序列才有資格應徵, : 請問這樣是否侵害公務員權利? : 限制第二次招募不能參加有法源依據嗎? : 也許有人說三月當時無人投缺,視同大家無意願, : 但同一個缺,是否應可八月再表示意願, : 本人未能理解何故,請賢才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24.1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08773555.A.B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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