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有關開標比減價程序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Joy)時間10年前 (2014/04/30 00:37),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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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先進 如開標時所有投標廠商標價都高於底價 我請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一次之後還是高於底價 再請所有廠商共同比減價 第一次比減價結果只有一家廠商甲有減價(但仍高於底價) 但其他廠商都表示不再減價 於是我再進行第二次減價 我還是請所有廠商共同參加第二次比減價... 結果原本弟一次就表示不再減價的廠商仍然是寫不再減價 廠商甲仍然再減(依然高於底價) 就這樣減到第三次所有廠商仍然超過底價就宣布廢標了 我後來越想越不對 是不是第一次共同比減價時表示不再減價的廠商 就不需要再請他們參加第二次及第三次的減價了呢? 還是可以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0條 機關有裁量權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78.23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398789466.A.02D.html

04/30 00:43, , 1F
我的經驗是不願減價就不再讓他比了
04/30 00:43, 1F

04/30 07:37, , 2F
機關得裁量,讓他繼續減是可以的
04/30 07:37, 2F

04/30 14:30, , 3F
可以大家再減
04/30 14:30, 3F

04/30 17:04, , 4F
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0條第3項,機關有裁量權沒錯。
04/30 17:0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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