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當兵計入休假年資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迎接新生命)時間11年前 (2013/01/18 10:4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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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7 條 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者,第二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三年者, 第四年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年者,第七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 滿九年者,第十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年者,第十五年起, 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起核給休假; 其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第三年一月起,依前項規定給假。 第 8 條 公務人員因轉調 (任) 或因退休、退職、資遣、辭職再任年資銜接者, 其休假年資得前後併計。 因辭職、退休、退職、資遣、留職停薪、停職、撤職、休職或受免職懲處, 再任或復職年資未銜接者,其休假年資之計算依前條第二項規定。 退伍前後任公務人員者,其軍職年資之併計,依前二項規定。 依您文中所述,100年~101年年資都有連續,故102年休假年資7天。 另外一提,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有七天假, 您從100.01.01~100.12.31都在服務(當兵也是為國服務),已滿一年, 其實您101年復職就有7天假了...... ※ 引述《qoojason (=____=)》之銘言: : 小弟99.12.08~100.8.10 任職公務員 : 100.8.11~101.7.11 當兵 : 101.7.12~復職迄今 : 請問102有幾天休假阿? : 我們家人事是說3.5 =7 * 6/12 (但這樣役期就沒併入休假年資了??) : 因為對兵役計入休假年資這部份有疑問 : 特此發問 望請各位傾囊相授 -- 『涼風有訊、秋月無邊、 虧我思嬌的情緒好比度日如年、 雖然我不是玉樹凌風、蕭灑倜儻、 但我有廣闊的胸襟加強勁的臂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2.12 ※ 編輯: Jack0729 來自: 61.56.12.12 (01/18 10:54) ※ 編輯: Jack0729 來自: 61.56.12.12 (01/18 11:06)

01/18 12:14, , 1F
感謝您的解答!
01/18 12:1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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