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要受訓類型的考試年資併計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真斯拉夫魂)時間11年前 (2012/12/11 21: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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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板上的大大跟各位人事達人 關於目前已在某公家機關就職(通過國家考試並銓敘) 又考上調查局或司法考試等需要去受訓的考試時 小弟有爬文了版上一些關於年資銜接的文 有了以下幾點結論不知道正不正確 第一、如果離職日跟到職日沒有同一天(因為需要受訓的原因) 假設之前工作了兩年四個月,那是否會累計的是做滿一整年 的那兩年,而剩下的四個月則不列入計算? 第二、在受訓期間一切的休假跟國旅卡年資通通中斷,而要累計 是要等受訓完畢分發時到新單位再已原單位離職證明做 年資銜接是嗎? 感謝板上善心大德幫忙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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