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上榜之後,產前假和娩假?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咦)時間11年前 (2012/10/02 22:36),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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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因為朋友不會上PTT 我幫忙代PO 前一篇有人問婚假 我想問問產前假和娩假 (婚假還算可以選擇,但生產就....沒得選 冏) 我朋友100年普考合格 (之前有4年在公立機關的休假年資可採計) 今年有幸高考上榜 預計10/18到新機關報到 可是她現在已經懷孕6個月了 (她在懷孕身體不適的情形下,還要帶大寶還要念書,還是上榜~) 預產期是1月底 在不考慮保留的情形下 (她的類科非年年穩定開缺) 原本公務員的假是產前假8日 娩假42日 去查了實務訓休假的相關規定 實務訓練期間: 1.受訓人員在實務訓練期間之請假,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辦理。分配 在公營事業機構實施實務訓練者,從其規定。 2.事假、病假(含延長病假)、婚假、喪 假、娩假、流產假及休假日數應按實務訓練月數占全年比例計算,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 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 1日者,以 1日計。超過之日數仍應相對延長其實務訓練期間。 1.請問按比例去算 是怎樣算法? 我看網路上說的是 日數*4月/12月 這樣產前假3天 娩假14天......... 月子都做不滿 @__@ 2.超過之日數應相對延長實務訓練期間 是指超過 日數*4月/12月 就需要延長實務訓期間 那請問 如果還是請42天娩假 其他的天數是有薪假嗎 如果請42天娩假 實務訓就得延後 42-14=28天是嗎 還是真的就只能請14天.... 我朋友問他現單位的人事得到的答案是 她可以請產前假8日、娩假42日都不會延後實務訓 到底哪一種說法才是正確的? 還有我朋友很猶豫需要先跟新單位告知她現在的身體狀況嗎 (本年度那個機關開2個以上的缺額) 還是報到當天給個驚喜.....Orz 不好意思 麻煩幫忙解答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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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救 就是按比例去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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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其實是保留分發的理由,但是既然早點進去領福利,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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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是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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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點跟機關講對你同事未來都好,奇怪了為啥都想保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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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同事是想先說 想說比較有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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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原單位人事說不用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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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娩假給5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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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只給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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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天是工作天,勞基法的56天是日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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