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務員接案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可愛Q毛)時間13年前 (2012/08/13 22:43),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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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署立醫院待過 看過心理師(約聘)接企業員工心理諮商 跟社會室主任(正式,有社工師證照)接治療團體 他們現在都不在公部門了 所以不是想 捅他們 只是小弟好奇想問這樣接案是可行 合法的嗎? 有請知道相關資訊的板友開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9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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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本來就不受限 除非合約有規定 而就算是正式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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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接了案就是該死 實際上單就法規本身就有例外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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