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有法規限制領工作費上限嗎?
我是在學校服務,
最近接辦勞委會的技能檢定工作,
當然這個額外工作不是本職工作,
是有點像兼差性質,
上班時間在校內服務技能檢定的考生,
會按工作天數領工作費,
雖然每日工作費不多,
但積少成多,會惹來一些同事眼紅批評,
像最近有一位資深同事提醒我,
說公務員領兼職費有一定上限,
如同加班費只能領30小時一樣道理.
要我小心犯法而不知.
說跟有參與工作的同事是共犯集團.
因為工作費是透過學校的會計出納系統轉到帳戶,
主管也有參與工作,也有分到工作費,
而且我是站在第一線服務考生,
真的有在做事沒有浮報,
想請教懂人事會計的先進…
真的有法規限制領工作費上限嗎? 可否提示法規名稱或是文號
謝謝!!
Ps.工作費是按工作天數給,不是每月給固定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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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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