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公務員錄取 擬加計基礎訓練成績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maniaque)時間14年前 (2011/12/05 18:41), 編輯推噓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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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stmeme (justme)》之銘言: : 考試院將修法 國考改兩階段招考 : 現行公務員考試的考試方式多為筆試或筆試併採口試,並依據該成績決定正額與增額錄取 : 人員。修正草案則規定,考試院可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增加錄取人數,集中施予 : 基礎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合格者,將考試及基礎訓練成績併計,再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 : 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依序分配實務專業訓練,其餘未列入正額錄取的人員則列入候用 : 名冊。 這很不錯呀,以後現職人員每年報考,筆試考上就可以[原機關] 請公假去上基礎訓渡假一個月,不及格也關係,也不影響現職身分. 不像現在若現職考試考上分發到新機關之後,同等級基礎訓五年 只能去一次,不同等級的基礎訓打折. : 現行公務員錄取分發後,需依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接受「基礎訓練」與 : 「實務訓練」兩關考核,基礎訓練是由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實務訓練則由分配機關訓 : 練。據了解,基礎訓練多是「佔缺受訓」,錄取人員已經「卡位」, 加上往年錄取人員 : 在基礎訓練或實務訓練中遭淘汰者的比率極低,讓訓練能發揮的效能不大。因此,保訓會 : 希望能賦予基礎訓練法源。 大家也不能太怪考選部,不搞點東西出來,人家當考選部爽爽做..... 九十年開始(還是88?),高普考一試變兩試,理由是因為報考的人太多, 先篩選掉一半,剩下的[精英],再來參加第2試 95年結束兩試改回一試,理由?? 是報考人數已經降低, 所以兩試已經完成階段任務,高普考改回一試. 那,現在報考人數屢創新高,這個老梗還能拿出來用嘛?? 當然不能. 那,當然要生點東西出來,免得某些特定搞研究考選法令的課室, 會讓人家感覺...沒事做吧....maybe. 基礎訓的法源?? 難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不是法源嘛?? 把裡面改一改,改成基礎訓或食物訓任一訓不及格,就是考試不及格, 連保訓會下來平反都不用,不就得了?? : 另,現行各項公務員初任考試多列有普通科目,包括國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等科目, : 考試院為整合資源,在修正草案中將普通科目,採「共同辦理」,新增「學生在學期間或 : 畢業者,應參加共同普通科目考試,及格者取得之證明,得作為報考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 : 格之一,有效期限為八年,共同科目由考選部定之。」 :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E5%85%AC%E5%8B%99%E5%93%A1%E9%8C%84%E5%8F%96-%E6%93%AC%E5%8A%A0%E8%A8%88%E5%9F%BA%E7%A4%8E%E8%A8%93%E7%B7%B4%E6%88%90%E7%B8%BE-202428551.html 所以每年都得先舉辦普通科目考試......??? 真好,考選部又有事做了.........一試變兩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84.202

12/05 18:53, , 1F
說穿了,還不是證明自己不是混吃混喝,= =
12/05 18:53, 1F

12/05 18:55, , 2F
證明自己有在做事比較不會吃餅? 又到了打考績的季節(遠)
12/05 18:55, 2F

12/05 19:16, , 3F
多了騙錢小把戲~~~
12/05 19:16, 3F

12/05 19:21, , 4F
多了後門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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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9:34, , 5F
看樣子他們人手太多了..來支援基層吧..現在都一人當兩人用
12/05 19:34, 5F

12/05 19:52, , 6F
真好,考選部又有事做了.........一試變兩試.... XD
12/05 19:52, 6F

12/05 21:46, , 7F
考試院裡的那些部會沒有一個正常的...
12/05 21:46, 7F

12/05 22:42, , 8F
這回「一試變三試」(共同科目、專業科目、基礎訓練)
12/05 22:42, 8F

12/06 00:01, , 9F
太樂觀了吧...現職人員請公假去基礎訓結果不及格才回來
12/06 00:01, 9F

12/06 00:02, , 10F
那一定在原機關黑掉的嘛= =
12/06 00:02, 10F

12/06 22:29, , 11F
所謂的現職人員只能是同機關的人員吧?
12/06 22:29, 11F

12/06 22:29, , 12F
不同機關的你去受訓就是原機關離職了,現在不就是這樣?
12/06 22:29, 12F
沒有呀.... 以前是直接新機關佔缺食物訓,所以原機關要辦理離職,到新機關 報到(如資格可以任用,就以調任註記) 但,要看清楚歐....考選部想玩的是考資格的, 所以基礎訓練先行,那時候是"沒有佔缺" 佔缺食物訓練,則是在基礎訓及格,才辦理正式的分發到各機關 去食物訓練. 而基礎訓請公假法源依據在請假規則第4條.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218.160.84.202 (12/07 00:48)

08/06 01:10, , 13F
29沒有呀....以前 https://muxiv.com
08/06 01:10, 13F
文章代碼(AID): #1Et9_S60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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