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普考--經建行政志願排序 (代PO)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時間14年前 (2011/09/27 14: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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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 此次有幸考上普考,現在正為選填志願煩惱。 因未來想繼續準備高考,故希望待在不常加班的單位。 想請教各位前輩,關於下列職缺,應如何排序較為理想呢? 1.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臺北市 涉公平交易法相關業務(案件調查及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2.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台中市 辦理經建行政相關工作。 3.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台中市 一、辦理自來水管承裝商、電器承裝業、用電場 所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氣體燃料導管承裝業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台中市 辦理經建行政相關工作。 5.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台中市 辦理經建行政相關工作。 6.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台中市 辦理經建行政相關工作。 7.臺中市梧棲區公所 台中市 辦理經建行政相關工作。 8.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台中市 辦理經建行政相關工作。 9.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台中市 辦理經建行政相關工作。 感謝各位先進寶貴的建議! ※ 編輯: mongchie0204 來自: 114.39.34.222 (09/2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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