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受訓兩次的疑問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你的我的)時間13年前 (2011/08/21 12:34),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板友好: 晚輩於去年(99年)有幸錄取七月份的普考及年底的三等特考,因為當時都有研所身分雙雙 辦理保留,而目前本人尚未服役中,因生涯規畫預計九月初辦理休學,而入伍梯次 是明年1月9日,想請問如果我9月中用兵役辦理三等特考的二次保留, 但是不辦理普考的二次保留,請問我明年當兵出來後還能辦理普考的受訓嗎?? 我目前照法規的理解如下: 我本身的推估點是我99年9月20申請以研所就讀身分辦理普考保留, 因此保留時效是整整三年,因此是102年9月20才失去錄取資格吧?? 先謝謝各位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97.151 ※ 編輯: skempton1953 來自: 114.40.97.151 (08/21 12:35)

08/21 17:24, , 1F
你說的三年是保留年限 指最多可以保留三年
08/21 17:24, 1F

08/21 17:25, , 2F
原保留原因消滅後 三個月內就要向保訓會提出補訓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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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7:27, , 3F
錄取資格就掰了 不過九月休學一月才當兵 這樣可以保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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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7:27, , 4F
公務人員考試法看一下吧
08/21 17:27, 4F
回linxixin~~問題是我之前有先詢問保訓會,他說休學不能當作原因消滅之原因 必須是要"畢業"方可當作原因,同時我有爬前面文含釋也說休學狀態還是有學籍 不算原因消滅.... 所以保訓會也說要我自擬切結書才算,不能用休學證明當作原因消滅之證明 ※ 編輯: skempton1953 來自: 114.40.97.225 (08/21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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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和三等同時錄取直接放棄普考資格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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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2:36, , 6F
不懂你保留普考資格的用意何在???????????????
01/30 12:36,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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