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密件公文一問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千總)時間13年前 (2011/02/12 08:49), 編輯推噓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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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處理一件密件 是有關於檢舉人符合法規 給予核發獎勵金乙案 該檢舉人有提供身分證跟帳號的相關資料 我也用密件公文袋呈核給財主與上級主管簽准 因為照規定獎勵金部份必須納入所得稅 所以一定要給當事人不能用代領方式 問題是 如果詢正常的撥款流程 財主單位的一大堆業務承辦人員都一定會經手到 而且撥款名稱必定又是檢舉獎勵金的名目 個人基本資料一定也會給撥款單位曝光 如果沒事就沒事 如果有事被遭檢舉的單位之當事人知道檢舉人 不管是哪個環節洩漏 責任還是我 請問版上先進 遇到這種檢舉獎勵金撥款的規定 有沒有相關流程法規可遵循? 我目前的想到的做法 在撥款流程都是親自去跑 雖然一定會給撥款單位知道當事人基本資料 一方面避免被影印的機會 另一方面撥款單位只要知道款項來源跟受款人員 並不會看到核發獎項受檢舉的資料 請問版上先進 有其他較為符合法規的方式嗎?? -- ..... ... : . : .:::::. :...: ... 含淚播種 /::::: \ ! / :.: 才能歡笑收成 \ l. ________ \ ! / \ ! / \l/ \ / ___ \!/_____\!/ ______ ~~~~~~~~~~~~~~~~~~~~~~~ ^\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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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你用密件陳,每個承辦人都有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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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單單只有你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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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件要用黃色的公文夾且要親自送下個承辦不可以只放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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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發放檢舉貪污瀆職案件獎金注意事項: 四、發放機關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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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獎金時得免予扣繳所得稅,惟應依所得稅法第八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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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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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就先粘著密件袋,傳給續辦的承辦員,續辦者有需要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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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開密件袋,他辦完續傳後會再把密件袋黏回去並加蓋他的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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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這樣就可以表示那個承辦人也是有保密責任的,出了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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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責任, ps.這是我的想法,我沒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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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提醒貴單位個人資料保護法承辦人,這問題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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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沒有機關想當第一個出包的,所以要嚇一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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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單位 處理方式不太同...XD 先跑政風問一下處理步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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