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考績法改革 立委:訂出淘汰標準更好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4/02 00:22), 編輯推噓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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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法改革 立委:訂出淘汰標準更好 中央廣播電台 更新日期:2010/04/01 18:27 呂欣憓 考試院院會今天(1日)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各機關考績列丙等 的人數比率不得低於 3%。對此,朝野立委看法不一,有人認為,訂出淘 汰公務員的明確標準,會比訂出 3%的比率更好;也有人認為,這樣只會 讓拍馬屁文化更加興盛。 考試院修正考績法,提出10年吃3丙就要走人,不過仍然有後功抵前過的 補救規定。對此,司法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認為, 應該是明確訂出淘汰人員的標準,時間到就可以淘汰掉。謝國樑說: 『(原音)跟真正淘汰人員的標準來做考量,設一些條件,如果時間到, 在1、2年內或許就可以淘汰掉,但絕對不是一個3%,我個人認為或許0.6% 到1%未來可能是一個可以討論的方向,但真的是對一些不適任公務員予 以淘汰,而不是要等10年拿第3個丙等。』 謝國樑強調,雖然他不認同考試院的版本,但不能抹滅考試院長關中改革 的用心,未來立法院如有更適當的版本,會自行提出對案審議通過。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批評,這種方案根本沒有達到改革的目的。李俊毅 說:『(原音)關中考試院長在馬英九摸頭之後,是一直在退讓,改革一直 在折扣,10年 3個丙,而且可以後功抵前過,幾乎沒有一個人有機會因為 考績去職,或是被fire,這種改革只是改革之名,完全沒有改革之實。』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則質疑,拿 3次丙等就要走人的規定,真的能留住想做 事的公務員,淘汰掉不想做事的人嗎?陳亭妃說,這只會讓拍馬屁文化更 加興盛,公務員更加不敢得罪上司。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1/58/235ad.html 選區的立委說話了 但怎麼跟寄到立委信箱的發聲信立場有點不太一樣@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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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只會寫出他想聽到的那段話你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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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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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訂出淘汰公務員的明確標準會比訂出 3%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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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毅是法制委員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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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立委還在搖擺,把立場說死當然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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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需要不斷施壓,無論對哪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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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藍綠各有不同聲音~其實他們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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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政治動物就想看那邊有利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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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毅也說得太輕巧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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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要汰劣的長官,不用3丙也可,只要有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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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的疏失,如果你拿放大鏡都找不出疏失打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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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那個人真的有那麼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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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是對剷除異己的長官來說,三年就可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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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方便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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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好的考績制度 若打考績的主管不公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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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會被搞爛 最終還是基層人員吃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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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陳亭妃講到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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