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考績法如何修?藍委:行政考試協調後決定
2010-03-31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程平】
考試院確定公務人員考績法的修法方向,要將公務員考績丙等比例定在3%,不過由於
行政院認為考績丙等用「條件制」比「比例制」更能有效執行,因此最後考績法要如何修
,國民黨立院司法委員會委員長潘維剛表示,國民黨團還是會等行政、考試兩院再次協調
後,才會決定黨團的態度。
就算行政院質疑將公務員考績丙等用比例制規範的效果不好,考試院還是決定要將公
務員考績丙等的比例定在3%,只是這樣的意見分歧,讓最後參與審查的執政黨立委也感到
很為難,國民黨立院黨團司委會委員長潘維剛說,這個案子在送入立院審查後,還會舉辦
公聽會,希望行政、考試兩院能先商量出一致性的做法,國民黨團才能定決定審查的方向
。
不過身兼司委會召委的國民黨立委呂學樟則說,考績法如何定,還是應該在立院初審
時,廣納朝野的意見。
呂學樟也說,考試院版的考績法修正案,將司法官排除在「三丙退場」之外,這一點
也需要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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