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離職須提前的時間是否一定要遵守?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eva)時間14年前 (2009/10/07 20:41),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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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職 當初契約書上條約是說一個月 要離職的真正理由是長官真的太無理取鬧 口頭上的理由應該會是要進補習班準備考試之類的 但是想到要一個月前講 又覺得很怕 長官一定會在這一個月狠狠的整我整到死.... 或是這一個月每天幫我洗腦... 這一個月 是真的一定要遵守嗎? 我也知道要早點講 好工作交接 或是再聘人 但是一個月真的好恐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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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與其長久被虐待下去,倒不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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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虐待一個月,尤其離職准許後,你就乾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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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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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離職了怕什麼整阿? 再怎麼擺爛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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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也都只會出一張嘴 當耳邊風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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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無敵 怕他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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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讓你走就好 其他不要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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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離職了 我看是長官怕你居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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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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