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正額補訓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______________^)時間15年前 (2009/07/30 22:59),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有關正額補訓之疑問,想請教版上人事人員^^ A君97年度高考考試錄取,因當兵申請正額保留, 至98年6月底服役期滿,於98年7月2日向人事行政局提出正額補訓。 人事行政局之後告知A君,若有機關提報缺額將逕予分發。 A君於98年7月底接獲人事行政局承辦人電話,告知某高中有一缺額將逕予分發至該高中。 依據上述情形,想請問人事行政局之作法是否妥適?!最近是否有相關的解釋函令呢?! 另查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作業規定第四點略以, (一)作業方式: 1.人事局於辦理上開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 時,如有當年度同分正額錄取及各年度申請補 訓人員,應併同當年度增額錄取人員一併選填 志願,其分配之優先順序為:(一)當年度同 分正額錄取人員。 (二)各年度申請補訓人 員(依申請順序分配)。(三)當年度增額錄 取人員。 問題一:依上述規定,則本(98)年度正額申請補訓是否應併同98年高普考第1次增額錄取選 填志願?而非由機關提報缺額即逕予分發?程序上是否有瑕疵或疑義之處? 問題二:A君可否跟人事行政局反應不到該高中報到,與98年度高普考第1次增額錄取選填 志願? 問題三:若為人事行政局之裁量權,則應如何提出申訴較有勝算呢? 以上問題,麻煩版上大大解惑,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09.222

07/30 23:10, , 1F
NO NO NO 我的判讀就是這樣
07/30 23:10, 1F

07/30 23:10, , 2F
一年內本來就可分次分發
07/30 23:10, 2F

07/31 06:07, , 3F
所以補訓只能任由分發囉?無法選單位?
07/31 06:07, 3F

07/31 06:08, , 4F
我之後也是要申請補訓,我是96年考上的
07/31 06:08, 4F

08/01 22:50, , 5F
補訓申請後 有缺就會立刻被補進去 沒辦法
08/01 22:50, 5F

12/09 20:29, , 6F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09 20:2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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